謹小慎微,膽小怕事,逢事繞道走,樹葉落下來也怕砸破腦袋,是明哲保身的做法。然而,世事有別,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論煤礦企業預防事故,膽小并非不是好事。膽大或膽小也有它的辯證關系。 人常說“藝高人膽大”。從理論上講,能避免事故的,應該是那些崗位上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熟知規程的操作人員,但實際上并非完全如此,恰恰是因為藝高而傲,膽大而懈,最容易產生麻痹思想,進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民間有句俗話不是說“河里淹死會水的人”嗎?
在我國的煤礦企業中,很多血的教訓已證明安全事故并不完全是因為操作水平問題造成的,而是由于操作者責任心不強釀成的惡果。
而膽小者技藝或許不如膽大者,但是以其慎之又慎的工作態度,處處小心謹慎,自然確保了安全。所以,在某種意義上說,膽小也是一種責任心的體現。
實踐證明,膽小容易使人產生戒備心理,也就從主觀上增強了安全意識。
由此看來,膽小并不是什么壞事,它能使人以勤補拙,彌補經驗和技術上的不足,進而確保生產安全。
所以,單從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的角度來講,“膽小”也屬于安全之本。整天與生產安全打交道的人,工作中還是膽小一點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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