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位在鐵路安全管理中十分重要,我們規章制度中規定的互控、他控都是一種補位現象,但在日常工作中,有少數部門、少數職工卻未能將補位當作一種應盡的責任,這種思想對鐵路安全管理十分有害。
近日,某單位下發安全通報對未及時補位的職工給予了嚴厲考核,筆者不禁為之叫好。通報講一名工班長動車前見機車前端僅懸掛有本專業的禁動牌,就只察看了與本專業相關的作業地方,見沒有人員作業便取下禁動牌要求司機動車,卻被該單位正在檢查的安全人員緊急攔停,后發現機車后端有其它專業的職工正在作業,該單位當即按照“人身事故危機”給予該工班長下崗一個月,撤消工長職務的處分,給予沒有掛禁動牌的職工按嚴重違章考核。
面對這則通報,不少職工認為對沒掛禁動牌的職工考核是應當的,而為這名工班長叫冤。這名工班長冤嗎?看似很冤:動車前他確認只有本專業掛禁動牌,并且也進行了察看,好象應該沒有他的責任。但想想因為這名工班長未及時補位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想想如果該段安全人員未能及時制止可能造成的血的教訓,你還覺得這名工班長冤嗎?
我們鐵路是個大聯動機,多部門、多專業交叉作業情況很多,在面對作業結合部時,如果我們每個人都不主動樹立補位意識,把希望寄托在別人會嚴格按章作業,而對自己放松要求的話,那么我們的結合部安全就會越來越薄弱,事故隱患也就會乘虛而入,就象那名工班長那樣,主觀臆測其它專業既然沒掛禁動牌就不會有人作業,而沒有嚴格要求自己在動車前進行全面檢查,結果險些造成事故。相反,如果我們每個人作業時都能夠嚴格要求,全面細致地進行檢查,那么我們的結合部就會越來越堅實,事故隱患也就只能望而卻步,就算某些職工因工作疏忽而出現漏洞,也會由于相關部門及時補位予以防止。
因此,為了自己不受傷害,為了他人不受傷害,為了鐵路的安全暢通,筆者再次呼吁:請樹立補位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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