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入路那年,和我同年入路的一名同事,在列檢現場橫越線路時,因為沒有注意觀察線路情況,走到線路中心時,才發現前方駛來一輛機車,雖然機車離他還有一定的距離,但因為害怕,一時緊張,快步跨越線路。我們作業現場有很多砟石,線路不平,結果把腳踝扭傷了,休息了近一周才能恢復正常。這件事對我印象很深,給了我很大的警示和啟示,告訴我一個道理,安全無小事,平常小事不能“小視”。
橫越線路對我們列檢職工來說,每個班不知要橫越多少次,是習以為常的小事,所以在部分職工心理上引不起重視。因為那次的親眼所見,使自己把這些平常小事,提升到人身安全的大事來認識。
我們列檢工作環境惡劣,條件艱苦,特別是列檢現場,有十幾條股道,有進場的,調車作業的,轉場的,交換的車輛,不知道什么時候就悄無聲息的從我們身邊通過。所以我們現場檢車員必須十二分的小心,自己在檢查車輛時,不敢有絲毫的麻痹大意。特別是對橫越線路這些習以為常的“小事”,自己更是重視有加。對“一站、二看、三通過”制度,不管在什么天氣、什么場合、什么條件下,都執行的完全徹底,不留任何疏漏。橫越線路前,首先觀察線路兩端有無車輛通過,觀察信號燈有無調車作業和車輛通過信號,在確認好安全的情況下,再通過線路。有的同事看到我如此的謹慎,笑我太小心,我不置可否。自己的安全自己負責,發生事故,造成傷害,身心和肢體的痛苦,無人可以替代。其實看起來橫越線路,駐足觀望,這是非常簡單的小事,執行起來也非常容易,但經常做到和長期堅持也不容易。安全無小事,事事需小心,自己有自己的安全尺度,確保安全才是我們真正目的。橫越線路時,“一站、二看、三通過”也就是耽誤你一秒鐘的時間,但可以換來一生的幸福。
我們都知道不執行安全規程可能不發生事故,但是只要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就絕不會發生人身傷害。從1997年10月至今,自己已實現人身安全4478天。我想,只要我堅持安全無小事的思想不動搖,我的安全天數必將無限期的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