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都是這么干的,沒事兒,請放心”,“憑以往經驗,這樣做應該沒有問題”。在生產作業現場,當一些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為被指出時,往往聽到的是這樣的回答。在有些人看來,安全只需憑自己的“習慣”,過去沒有出過事,以后也不會出事。
“習慣”就能保安全?去年,國內某石化企業在對聚乙烯裝置聚合釜內壁掛垢進行清理時,突然發生閃爆。事后,調查人員發現,該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作業者對聚合釜內的掛垢物中含有少量鏈烷烴會在短時間內揮發并達到閃爆濃度這一風險認識不足。當夾帶在結垢物中的可燃物在作業中揮發出來,在聚合釜底部積聚,遇到鐵等金屬摩擦或撞擊產生的火星后,引起閃爆。在這場火災中,3人死亡,5人重傷,損失慘重。本來,在石化企業的易燃易爆區使用鐵制工具開、關閥門,拆卸螺絲、法蘭等作業便是一種違章行為,因為這樣做容易產生火花,如果遇到可燃介質泄漏,就可能導致火災、爆炸等事故。正確的做法是,在易燃易爆場所要用防爆工具作業,并設置醒目安全標識。這起事故的肇事者可能過去沒注意這樣的問題,也沒出事。這回按“習慣”辦,就釀成了大禍。當一種錯誤的行為被時間慢慢積淀,繼而轉化為一種習慣性的思維甚至是被誤以為正確的理念時,就可能引發事故。
習慣性違章對安全危害可謂大矣。它由一定的心理定勢支配,并且是一種習慣性的動作方式,具有頑固性、多發性的特點,不易糾正。它又往往不是行為者有意所為,而是習慣成自然的結果,“身在險中不知險”,容易使人對違章現象喪失警惕性。習慣性違章的員工總以為自己的習慣性方式“最管用”,而妨礙了安全規程的學習和貫徹執行。
糾正習慣性違章,除了要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監管外,營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也很重要。要通過各種有效的安全教育,讓每一個員工真切地認識到安全是關系到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的大事,決不能讓“習慣”、“經驗”、僥幸去和生命開玩笑,與事故賭運氣,給事故以可乘之機。講究科學,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才是事故的“克星”,安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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