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少數職工在安全生產中出現了差錯,尤其是同一個職工重復同一個差錯,或者是不同的職工在同一個工作場所、同一個工作崗位犯同樣的錯誤,管理者很多時候的第一反應是職工有問題,把查找出現差錯的癥結、整治隱患的根源集中在人為因素上。其實,這種做法帶有一定的片面性。
“修路原則”告訴我們:當一個人在同一個地方出現兩次以上同樣的差錯,即在同一個地方摔兩次跤,或者兩個以上不同的人在同一個地方出現同一個差錯,即在同一個地方各摔一次跤,那一定不是人有問題,而是這條讓他們出差錯的“路”有問題。把“修路原則”運用到安全管理實踐中,真正發揮安全生產也是生產力的作用,管理者就要既管人又修“路”,在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著力在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態上下工夫。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升服務形象,深入到“路”上去,多問“路”、多看“路”、多查“路”,全面、準確、及時地掌握“路”的第一手資料;要制定“修路”計劃,健全“修路”機制,落實“修路”責任,強化“修路”效率,做到未雨綢繆;要正確處理好生產經營任務重、時間緊與“修路”的關系,始終把“修路”作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始終擺在突出位置,做到工作再忙不能忘了“修路”;要正確處理好成本緊缺與“修路”資金的關系,牢固樹立資金再緊不能緊“修路”的理念,對職工行走的“路”,該建的建,該換的換,該修的修,徹底克服沒有安全“路”,也要走的違章行為,通過不斷查找“使人摔跤路上”的問題,不斷修“路”,根治“路”的隱患,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