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海恩法則”認為: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有29個事故征兆,每個征兆背后有300個事故苗頭,每個苗頭背后約有1000個事故隱患。如果將三個數連乘所得的積接近九千萬。也就是說近九千萬個微小因素中的任何一個,都有可能釀成一起重大事故。
從這個“法則”我們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經歷了一個從隱患到苗頭再到征兆的變化過程。實則是從量變的積累到引起質變的過程。也告訴我們每一起事故都不是孤立發生的,而是由許許多多的事件聯接在一起的。許多大事故都是因小事而引發的,因小患而造成的。它再一次向我們說明:“安全工作無小事”。
從很多事故案例來看,一起事故的發生可能就是因為某個員工的一根香煙、一次打盹、一個誤操作,也可能是某個班組少上了一堂安全課、少做了一道操作工序,甚至是一些更細小的失誤,但引發的事故,卻給自身和工友們帶來了嚴重的傷害,給企業帶來了難以彌補的損失,影響了整個礦井和企業的安全生產。
從每多事故案例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每一起事故都經歷一個從隱患到苗頭到征兆,最后發展到事故突發的變化過程。因此就需要我們及時的發現“隱患”、“苗頭”。及時發現管理中的“損耗”現象,本著安全無小事的原則,把那些“隱患”、“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把“無”當成有來預防,把“小事”當作大事來處理,認真做好每一樣工作。
這就要求我們在安全管理中,從事故中尋找深層次引發事故的原因,制定避免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一次發生。企業和每名員工,在做任何一項工作時都要清楚自己的工作目的、工作中所存在的風險、可能犯的錯誤、可能會造成的嚴重后果以及事故的預防措施。只有清楚的認識到風險,才能從意識上自覺的拉緊安全這根弦,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古人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在安全生產中,多為“小善”,不為“小惡”,遵章守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細致,做到“人人想安全,事事說安全,處處要安全,時時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