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紀末,美國康乃爾大學曾做過一個有名的試驗:他們把一只青蛙冷不防地扔進開水鍋里,這只反應靈敏的青蛙在千鈞一發的生死關頭,用盡全力跳到地面而逃生。過了一會,實驗人員又在鍋里放了一些冷水,然后把那只剛剛死里逃生的青蛙放在鍋里,這只青蛙在水里還不時地來回游動。接著,試驗人員用炭火慢慢地把鍋底燒熱。青蛙仍然悠閑地在微熱的水中享受著“溫暖”,等到它意識到必須奮力跳出活命時為時已晚,最終葬身在鍋里。
這個現象就是著名的“青蛙現象”。
“青蛙現象”說明了這樣一個道理:對于那些突然發生的事故,由于引起了人們的警覺加上搶救及時,后果一般還不是很嚴重;而對于那些緩慢發生的事故,由于“緩慢”,不容易引起人們的注意,往往被忽視,最終造成大的損失。這個故事也提醒我們:不但要會觀察大的變化,也要有敏銳覺察細微變化的能力。
在安全生產上,類似的“青蛙現象”屢見不鮮。對于重大危險源,人們由于有充分的警覺和認識,會繃緊安全這根弦,但當面臨的是一般危險源時,就往往容易放松警惕,于是事故的隱患就不被發現。對這只青蛙來說,它的場所應該是水塘,它卻身處鐵鍋不出來,已經是“違章”,對緩慢變化的水溫不能察覺,明顯是“麻痹”;身處異所、反應遲鈍,最后不能跳出鐵鍋,這種后果,已經是對自身最大的“不負責任”。
生產的過程中存在著許多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因此,需要每一名員工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強化安全意識,嚴格安全制度,真正做到安全生產。如果我們把為了安全生產所采取的一切行動稱之為“善”,把“違章、麻痹、不負責任”稱之為“惡”,那么,就一定要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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