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天,是關系到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與生命生死攸關!今天我要說的是從“海恩法則”看安全隱患。
海恩先生是一名細心的飛行員,在對多起航空事故的分析中,發現每一次事故總有一些征兆表現出來,但是人們要么沒有注意去發現,要么即使發現了也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后來人們把海恩先生的發現稱為“海恩法則”。簡單地說就是每一起嚴重航空事故的背后,必然有近30次輕微事故和300多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多起事故隱患。要想消除這一起嚴重事故,就必須把這1000多起事故隱患控制住。
在安全管理中,“海恩法則”對企業來說是一種警示,它表明任何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時說明安全生產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它也提供了生產安全管理的一種方法,就是發現并控制征兆。舉一反三,制訂了各種安全生產標準化控制程序,完善規章制度并強力推行,從而保證安全生產。但在日常生活中總會有那么的一些人視這些安全規章制度而不顧,最終導致發生了這樣或者那樣的生產安全事故。一旦事故發生,財產的損失尚可亡羊補牢,但是,人的生命卻是無法重新再來。我們應該覺醒,珍愛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思想上要牢固樹立只有安全才是保證、呵護我們生命的屏障,只有安全才能讓我們擁有美好生活和家庭幸福的意識。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麻痹縱容必出惡果”。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必須努力做到“三不傷害”。不安全,不生產,先安全,后生產。特別注重安全隱患的控制,做好防微杜漸;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居安思危。這樣,或許安全事故才會避免,安全生產工作才會穩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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