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某些職工在無人監督時,常會有一些違章行為,如安全帽的帶子不系好、現場檢修更換設備沒有做好確認等,這給現場安全管理帶來一定的難度。
應該說,這種現象并不是個例。在日常的安全工作中,我們時常能發現身邊有這樣的現象,有人監督時遵守規程、按章操作,沒人監督就冒險蠻干、違章作業。如有的職工在行走過程中,遇到有攔路的火車、運料皮帶時,看看四下無人,就翻爬火車、跨越皮帶,不按規定路線行走;有的職工在操作某些有絞傷危險的設備、易發生鐵屑飛濺傷眼的機床設備時,只要沒人看到,就不取手套或不戴護目鏡;在庫房、油庫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只要沒人看到,就抽煙過過煙癮;有的班組職工在檢查設備時,已經發現設備有點小問題,但只要沒人干涉,就勉強開動設備,決不停產檢修。而職工做出上述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因為不講誠信能給人帶來各種“好處”:翻爬火車能節省繞行的時間和力氣,不取手套、不戴護目鏡省去了麻煩,在不能動火的地方抽煙能滿足一已私欲,不停產檢修隱患設備,則是為了班組這個小團體的生產獎、超產獎不會因此而受影響。
這種有、無監督表現不一樣的行為說到底就是缺乏誠信。在企業的安全工作中,如果沒有誠信氛圍,職工可能僅僅為了一點便利,就會做出種種不誠信安全行為,而這些自欺欺人的短期行為通常是有害的,且不易被察覺。當不誠信的安全行為成為一種習慣后,再冒險的事也不會讓人覺得危險,最終引發很多原本可以避免的事故。
安全工作更多的時候要靠自律,要讓職工在工作中做到有無監督一個樣,需要用誠信的力量,來重塑職工的思想觀念,規范自身的行為,從而實現在思想源頭上的本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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