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參加了一個企業班組的“揭短亮丑會”,一位領導在會上點評時講道:“我們揭短不是目的,揭短之后的整改才是真正的目的,如果只揭短而不補短,揭短就失去了意義”。
“揭短”的目的是“補短”,“補短”是完善自我、改進安全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如果我們對已經找到的問題不能及時、徹底予以糾正,那么,正如上面這位領導所說的那樣,就起不到揭短應有的作用。因此,“補短”比“揭短”更重要。
許多員工敢于在成績面前找差距,對存在的問題不遮不掩、自我揭短,并勇于改正缺點。然而,也有一些企業和一些班組員工在會上“揭短”的雷聲雖大,但會后“補短”的雨點卻小,往往在“揭短”過后,便將自己提出的整改方案和別人提出的整改意見束之高閣。
“揭短”的目的是“補短”。如果光“揭”不“補”,甚至搞“一揭了之”,實則于事無補。敢于自我“揭短”需要勇氣,但要改正自身的不足“補短”則更需要勇氣,“補短”是完善自我、改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但敢于揭短僅僅是第一步,善于補短才是關鍵的另一步。也就是說,“揭短”的最終目的應是“補短”。“補短”是自我完善、改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如果只把工作局限于“揭短”上,而不去“補短”,那么“短”就會越拖越大,甚至是舊的“短”還沒有補上,新的“短”又產生了,給安全工作造成不可預測的后果。因此,在“揭短”之后,必須第一時間去“補短”,堅持一步一個腳印,抓實、抓準、抓緊,具體地解決問題,解決具體的問題,對揭出的“短”緊抓不放,問題不解決、“短板”未補齊決不撒手,安全問題未消除決不罷休。
員工們要切實走出“一揭了之”、把“揭短”當“補短”的誤區,敢于自我“揭短”,可以幫助職工準確、全面地查找安全生產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而勇于“補短”則能夠對癥下藥,不斷改進作業行為、整治作業現場、堵塞管理漏洞。因此,在安全工作中只有敢于和善于“揭短”,并真抓實干勇于“補短”。“補短”,會讓我們在平時的工作中正視管理的漏洞,不斷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正視自己的不足,不斷學習提高安全素質。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補短”比“揭短”更重要。我們在安全工作中只有敢于和善于“揭短”,并能認認真真地采取有效措施去“補短”,堅持長期或堅持不懈地改“丑”補“短”,才能確保安全工作見到實效,才能實現安全本質化水平的提高,將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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