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耙司機要經過學習,取得合格證者才可開動電耙上崗。
2.司機要有交接班制度。
3.接班后電耙工必須做好下列檢查:
(1)殼體各部螺絲;
(2)傳動部分;
(3)鋼絲繩的磨損和連接部分;
(4)滑車;
(5)操縱閘的靈活情況;
(6)閘帶軸的磨損;
(7)各部位的潤滑情況;
(8)電耙絞車的支柱是否松動,護欄是否完好。
4.電耙工作時不準進入電耙動作范圍內進行任何工作。
5.電耙工作時不準抬動耙頭,不許觸摸運行的鋼絲繩和其他運轉部分。
6.電耙操縱臺應位于能夠看到耙頭全部工作的區域。若無此條件時須有信號指揮。
7.卷筒鋼絲繩不能少于3圈。
8.溜井的上口在電耙的前面要經常保持有1-2次耙運礦石的積存。耙頭工作時礦石要遞次耙進溜井,注意不使耙頭掉入溜井。
9.電耙操作場所應有充分的照明。
10.耙道內溜井人道寬度不能少于0.8米,溜井人道必須加欄桿。
11.電耙(包括5.5 KW電耙)絞車的前立柱上要加護欄(綁、釘吋管、釬子、梯子邊等),防止斷繩抽人。
12.發現電氣、機械設備有毛病立即報告領導,及時解決。
13.耙礦前檢查好耙道頂、幫浮石,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4.電耙絞車、電動機必須有防護罩。
15.操作閘把時只許用手,不許用腳踩或屁股坐。
16.電動機有不正常聲響時,應立即報告給領導,及時檢修不能帶病使用,以免燒壞電機。
17.電氣開關必須有外罩或裝入開關箱內。
18.耙礦時必須經常灑水除塵。
19.不許用耙頭砸大塊。
20.鋼絲繩斷股要立即接好,繩頭尾巴不許超過5厘米,長時立即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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