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測工要對工作認真負責,并有一定的錨桿支護知識和經驗,熟練掌握測站的安設方法,儀器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2、按設計要求的規格和數量準備好所需監測儀器和測站安設所需的物品。
3、準備好頂板監測所需的記錄表格。
4、綜合監測要求:
。1)必須對巷道表面位移,頂板離層和錨桿(索)受力狀況等進行監測;
。2)每條錨桿支護巷道應根據其圍巖條件和長度設計2—3個測站。當巷道尺寸或掘進工藝改變,觀察到圍巖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根據情況增加測站數;
。3)綜合監測站安設必須緊跟工作面;
。4)每個測站的位置、儀器分布都應繪圖標明,并詳細注明相關的地質與生產條件。每個測站都應設定專門的編號,以便用于讀數時識別;
。5)觀測頻度為:距掘進工作面50米內每天一次,其它時間為每周1—2次。若遇到特殊情況,應適當增加觀測次數。
4、巷道表面位移監測要求:
。1)巷道表面位移監測內容包括頂底板相對移近量、兩幫相對移近量、頂板下沉量、底鼓量和幫位移量;
。2)采用測槍、測桿或其它有效儀器進行巷道表面位移測量;
(3)一般采用十字布點法安設測站,每個測站應安裝兩個監測斷面;c應安設牢固,防止在監測過程中脫落。
5、巷道頂板離層監測要求:
。1)采用頂板離層指示儀監測頂板離層;
。2)頂板離層指示儀的安設應盡可能靠近掘進工作面;
。3)頂板離層指示儀應安設在巷寬的中部;
(4)雙基點頂板離層指示儀淺基點應固定在錨桿端部位置,深基點一般應固定在錨桿上方穩定巖層內300—500mm。若無穩定巖層,深基點在頂板中的深度不小于7米;
。5)所有存在缺陷、表面模糊不清的離層指示儀應立即更換,新指示儀安在同一孔和同一高度上。如果不可能安裝在同一鉆孔中,應靠近原位置鉆一新孔,原指示儀更換后,要記錄其讀值,并標明其已被更換。
6、錨桿、錨索受力監測要求:
。1)采用測力錨桿監測加長或全長錨固錨桿受力,采用錨桿、錨索測力計監測端部錨索受力;
(2)錨桿受力監測儀器應在巷道支護施工過程中安設;
。3)一個觀測斷面上的所有錨桿位置都應布置測力錨桿或在錨桿、錨索上安裝測力計,以全面了解錨桿、錨索受力分布狀況;
(4)每個測站的每根測力錨桿或每個錨桿、錨索測力計都應有專門的標號,以便記錄讀數。
7、由專人及時處理和分析綜合監測數據,并與信息反饋指標進行比較。需要修改時,提出修改意見,并作為補充設計納入掘進作業規程中,審批后在井下實施。
8、錨桿支護巷道都必須進行日常監測。
9、日常監測要求:
(1)日常監采用頂板離層指示儀監測;
。2)根據巷道圍巖條件每30—50m應安設一個頂板離層指示儀,當巷道尺寸、掘進工藝或圍巖地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應根據具體條件調整頂板離層指示儀間距;
。3)每個巷道交岔點要安設頂板離層指示儀,此外,斷層帶、圍巖破碎帶、頂板淋水、硐室等特殊條件地段必須安設頂板離層指示儀;
(4)測站分布應繪圖標明。每個測站都應設定專門的編號,以便讀數和記錄。
(5)每班對距掘進工作面50m內的頂板離層儀進行觀測和記錄。在50m以外,離層未有明增長的趨勢,頂板離層儀觀測頻度可減少為每周1—2次,其他人員也應隨時注意觀察離層儀刻度墜顏色,以便及早發現異,F象,確保安全。
10、監測人員應及時處理分析當天的監測數據。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向業務主管部門匯報,分析出現異常的原因、危害。
11、要定期對監測數據、資料進行搜集整理,并進行分析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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