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用品。
2、焊接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3、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4、焊接銅、鋁、鋅、錫鉛等有色金屬時,必須在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濾清器。
5、在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采取以下措施:容器上必須有進、出風口并設置通風設備,容器內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接時必須有人在場監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或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6、焊接預熱焊件時,應設擋板隔離焊件發出的輻射熱。
7、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
8、電焊線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穿入防護管內埋設在地下,如通過軌道時,必須從軌道下面穿過。
9、接地線及手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置和建筑物金屬構架或軌道上,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10、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11、施焊現場的10M 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2、焊接設備的各種氣瓶(氧、氬、氦、乙炔及二氧化碳等)的使用、運輸均應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
13、作業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壓,鎖好電閘箱,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