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動前應檢查壓縮機油位是否正常,防護罩是否良好。
2、起動空壓機必須在無載荷狀態下進行,待運轉正常后,再逐步進入載荷運轉。
3、進、排氣閥,軸承及各部件應無異響或過熱現象。
4、氣溫超過40℃時,空壓機連續工作不能超過1小時,如確因工作需要,應停機20分鐘后再使用。
5、空壓機工作時應設專人負責,不得擅自離開。
6、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業:
(1)漏水、漏氣、漏電或冷卻水突然中斷。
(2)壓力表、溫度表、電流表的指示超過規定。
(3)排氣壓力突然升高,排氣閥、安全閥失效。
(4)機械有異響或電動機電刷發生強烈火花。
7、電動空壓機運轉中如遇停電,應立即切斷電源,待來電后重新起動。
8、每班工作后應將空壓機擦洗干凈,放出各級冷卻器和儲氣罐內的油水和存氣。
上一篇:焊接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一般規定)
下一篇:埋弧焊機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