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持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且在有效期內的操作證上崗操作。
2. 塔吊的管理使用、保養(yǎng)、維修,必須嚴格遵守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的要求。
3. 塔吊司機必須做到“四懂、三會、一牢記”,司機必須按規(guī)定對塔吊做好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認真執(zhí)行“十字作業(yè)法”。
4. 對于重新安裝的塔吊,需要經過驗收才能運轉。
5. 嚴禁司機酒后或患病時上塔作業(yè)。
6. 作業(yè)前,應檢查塔吊基礎或軌道,有無沉降現(xiàn)象;檢查塔吊各傳動部分、結構部分、安全裝置、鋼絲繩等是否齊全可靠,確認合格后,方允許塔機運轉。
7. 作業(yè)中,要按照信號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鳴笛示警,不得超載作業(yè)。
8. 塔機司機、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定期檢查吊索具,并正確使用。
9. 操作中,塔機司機、信號指揮人員要保證塔機的平穩(wěn)運行。
10.冬季取暖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災、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11.起重吊裝中要堅持“十不吊”的規(guī)定:(1)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2)斜拉斜拽不準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載不準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7)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8)現(xiàn)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落點不準吊;(9)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10)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12.同一現(xiàn)場存在塔吊交叉作業(yè),任一臺塔吊的臂架都不能與另一臺塔的塔身、塔頂相撞,臂架距另一臺塔身至少有2米的安全距離,兩塔高差應大于5米。
13.在多機抬吊時,各塔機的載荷不能超過其安全重量的80﹪,在作業(yè)中,必須對兩塔統(tǒng)一指揮,保證動作協(xié)調。
14.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shù)跷锵陆稻嗑臀坏攸c1米處時,必須采用慢速就位。
15.當重物起吊或落吊時,吊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16.塔吊運行過程中,嚴禁調整、維修和保養(yǎng),不得帶電作業(yè)。
17.作業(yè)后⑴當塔吊結束作業(yè)后,司機將回轉制動松開(特殊要求除外);⑵對小車變幅式塔吊,將小車開到起重臂靠近司機室一側,并將吊鉤升到最高點;⑶把各控制器撥回到零位,切斷總電源;⑷鎖緊所有軌鉗(對軌道式基礎而言);⑸填好運轉記錄,關好所有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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