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jīng)培訓并持有特種設備操作證的人員方可操機,操機時不準穿背心、拖鞋及西裝短褲,戴好安全帽。
2.操機人員嚴禁在服用酒精類飲料及麻醉劑藥物后操機。
3.每次使用之前,必須開動葫蘆進行空負荷運轉,檢查按鈕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蘆的升降和運行,限位器動作是否靈活可靠,運轉時是否有異聲或有氣味,鋼絲繩能否在卷筒上正確纏繞。如果是不正常,應排除后再使用。
4.起吊貨物時,嚴禁超負荷使用,起吊接近額定負荷的重物時,應有物重依據(jù)或進行估算。
5.每次起吊時,宜先點動按鈕,使重物拉緊鋼絲繩后再進行起吊,不能體面斜起吊重物,嚴禁用葫蘆將重物沿地面拖動及重物長時間懸吊。
6.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鈕失靈,接觸器觸點粘合等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若使XLD4型控制箱,則可直接撥動總開關到總停位置,即可切斷電源。
7.使用完畢后,應將吊勾升至離地面2米以上,應輕手放開控制按鈕盒,不可拋搖,并切斷電源總閘以確保安全。
8.未經(jīng)公司“安全生產(chǎn)領導小組”同意審核,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拆除電動葫蘆起重機上 的任何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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