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班前檢查蒸汽包、分汽包儀表、閥門、電機、報警儀等是否安全可靠,安全確認后方可操作。
2 處理煤氣的一切工作均須二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嚴禁獨立操作。
3 正常操作和停送煤氣,必須嚴格執行《中型廠技術操作規程》加熱爐相應部分,任何儀器儀表、開關等未經允許不得擅動。
4 鍋爐檢修停、送煤氣操作, 由各班爐工長負責統一指揮。如爐工長不在,當班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指揮。其他部門相關人員和領導不得越權指揮操作人員。
5 煤氣設施附近不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煤氣設備動火需到廠安全部門及公司主管部門辦理火票后方可進行。
6 發生火災、爆炸、煤氣中毒事故時,須佩戴空氣呼吸器、攜帶CO報警儀,按《中型廠煤氣事故應急準備與相應預案》進行操作。
7 當發生煤氣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將中毒者脫離煤氣危險區域至空氣新鮮地點,就地不間斷進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報告醫務部門和煤氣防護站。
8 鍋爐工作壓力不準超過0.7MPa。
9 發現設備存在異常情況應及時找專業人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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