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回放
6月13日11時許,山西孝義市安信煤業有限公司主井底發生炸藥爆炸事故,單班入井58人,爆炸發生后安全出井15人,43人被困井下。后經救援人員搶救,有9人獲救出井。截至18日11時,34名遇難礦工遺體已經全部找到。
事故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
安信煤業有限公司在井下違規存放大量炸藥和雷管,1號火工品存放點存放的炸藥因不通風、環境潮濕自燃,引起雷管和炸藥爆炸;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及爆炸生成物又引起2號火工品存放點的雷管和炸藥爆炸;鸸て啡紵、爆炸產生的沖擊波及有毒有害氣體導致井下作業人員傷亡。
事故的主要原因:
1. 安信煤業有限公司
(1)井下火工品違規存放,管理和使用混亂。
。2)非法越界盜采資源。
(3)以包代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勞動組織管理混亂。
2. 政府有關部門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管不力,一些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玩忽職守。
公安機關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申購火工品批供把關不嚴,審批次數頻繁,數量巨大;對火工品日常監管不力,在檢查中雖曾多次發現該公司“地面庫房內無火工品”等問題,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跟蹤落實。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長期存在越界問題失察。2008年對該公司復產驗收中,驗收人員未下井就在驗收表上簽字“合格”,認定該礦無越界問題,同意其復工復產。
煤炭工業管理部門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長期存在的諸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監管不力。負責井下驗收工作的部分驗收人員未下井就在驗收表上簽字“合格”,同意其復工復產;派駐該礦的“三委派”人員及包礦包片人員玩忽職守。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勞動用工登記備案率、職工培訓率、勞動合同簽訂率、參加工傷保險率未達到規定的“四個百分之百”問題督促落實不到位。
3.有關地方政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政策不力,履行職責不到位。
下堡鎮政府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管不力,未能發現和制止其長期非法組織生產問題,有關人員嚴重失職和瀆職。
孝義市政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不力,督促和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管不到位;對該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復工復產驗收工作流于形式問題失察。
呂梁市政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不到位,督促和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監管不到位。
4.呂梁煤礦安監分局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長期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監察不到位。
責任追究
公安機關已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礦長田云、安信煤業有限公司股東之一沈瑞祥等24人依法逮捕,移送檢察機關起訴。對安信煤業有限公司投資人馮太金等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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