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1、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廠房,施工過程中有一座高6.2米,寬19米、長18米的小石山影響主廠房施工,要用爆破法炸掉,設置了三個爆破點。
2、第一炮響后5分鐘,爆破工和工地領導誤以為三個爆炸點已經同時爆炸,就撤離警戒進入爆破現場,而且對三個藥包是否全部爆炸未做檢查,觀看爆炸的工人見爆破人員已經進入現場,也陸續回到現場。
3、十幾分鐘后,第二炮忽然炸響,造成200多人傷亡。
事故原因
1、爆破準備工作不認真,現場作業管理混亂,技術措施錯誤,安全措施不到位。放炮的三個藥包位置與洞口距離各異,致導火索漏出洞口長短不一樣,炸藥包不能同時爆炸。而且炮響僅5分鐘便撤了警戒,進入現場,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從技術方面分析,由于黑火藥和硝銨炸藥性質不同,不應混裝,且在起爆方法上未采用電起爆也是錯誤的。同時使用爆破器材缺乏試驗過程,麻痹思想導致惡性事故發生。
防范措施
1、嚴格按照《建筑安全工程安全技術規程》規定,放炮后要經過20分鐘才可進入現場檢查。
2、作業人員及指揮者必須經過相關培訓,掌握爆破專業技術,持證上崗。
下一篇:安全距離超標 操作不當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