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廣東全面提高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待遇標準,平均增幅為10%,預計人均年增1400元,增幅為歷年來最大。據悉,此舉將惠及全省1.25萬名傷殘人士,其中九成是農民工。
日前,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出臺《關于2009年度調整工傷傷殘津貼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待遇標準。按《通知》規定:2008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傷殘津貼的工傷人員,2009年1月1日起傷殘津貼標準提高10%,分兩個部分增加:
一是每人每月統一按照2008年統籌地區人均傷殘津貼的5%增加;
二是每人每月按照調整前本人每月傷殘津貼的5%增加。
據了解,目前我省領取傷殘津貼的人員約有1.25萬人,其中90%是農民工,經過調整后,人均每年可增加約1400元的津貼,月均增加117元,可有效地幫助我省工傷職工,特別是相對比較困難的工傷農民工抵御金融危機帶來的嚴冬。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傷殘津貼增發額將在方案出臺后補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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