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處理結果為何遲到?
2009-06-09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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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12人死亡的福建霞浦縣升降機墜落事故,在事發7個多月后,6月6日首次對外公布處理情況。記者注意到,對這一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超出了國務院規定的最高時限。
重大事故調查處理何必神神秘秘?成都“6·5”公交車燃燒事故發生后,截至7日,成都市政府已經連續召開了5次新聞發布會,披露事故調查進展。而霞浦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姍姍來遲,的確很是令人費解。
政府信息公開早就有法可依,而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調查處理均作了時間限制:事故的調查報告和調查處理應在6個月內完成。
人命關天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為何要守口如瓶、諱莫如深?調查進展為何不能及時迅速地公開發布?信息越公開,調查才可能更透徹,才能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評判,否則,難免令人生疑、說三道四。更何況,常言說得好,謠言止于真相,霞浦縣升降機墜落事故發生后,由于調查結果遲遲未公布,有關事故原因各種版本的傳言在社會上流傳開來。
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已經姍姍來遲,且又語焉不詳,這是把民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不當回事。只有事故調查信息的充分公開,才能讓民眾看到政府查處的決心和魄力,才能讓處理結果經得起公平和正義的錘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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