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河高速19死31傷事故報告公布 4人被追究刑責
2018-01-08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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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12時55分許,惠州市境內廣河高速公路龍門路段廣州往河源方向發生一起大型客車碰撞中央分隔帶護欄后仰翻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3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152 17萬元。有關部門昨日發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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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12時55分許,惠州市境內廣河高速公路龍門路段廣州往河源方向發生一起大型客車碰撞中央分隔帶護欄后仰翻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3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152.17萬元。有關部門昨日發出的事故聯合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4人被追究刑事責任,19人應受黨紀政紀處分。
2017年7月6日10時53 分,駕駛人趙紅廣駕駛粵 VV1351 號大型客車從廣州市汽車客運站出發開往揭陽普寧市占隴鎮,出站時司乘人員共5人,于11時16分許至11時 57分許,先后在廣州市中山大學、武警醫院、天河客運站道路沿途接載乘員45人,此時司乘人員共50人,后沿廣河高速公路往揭陽普寧市方向行駛。
當日12時55分許,行駛至惠州市境內廣河高速公路龍門段73公里440米處時,車輛失控向左偏離行駛方向與公路中央分隔帶護欄發生刮撞后旋轉并掉頭仰翻于中央分隔帶上,造成客車上19人當場死亡、31人受傷,中央分隔帶護欄及車輛損毀。
經調查認定,駕駛人趙紅廣駕駛事故車輛,雨天超速行駛,在路面濕滑情況下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失控偏離行駛方向與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帶護欄發生碰撞后翻車。
經檢測,排除司機酒駕毒駕因素、排除車輛故障因素。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另經查明,這是一輛私人購車變相掛靠,客運企業對營運客運駕駛人的管理形同虛設。
事故發生后,司法機關已采取措施對駕駛員趙紅廣及車隊主要負責人王喜榮、揭西客運分公司負責人張龍、揭西客運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經理彭玉稱等4人追究刑事責任。
調查報告還建議給予涉事企業相關人員、揭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揭西縣政府相關責任人員共1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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