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東興寧8月9日電(記者林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9日晚在大興煤礦“8·7”特大煤礦透水事故新聞發布會上說,要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在兩個月前對該礦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責任。
有記者問,在廣東省監察局的網站上,查到了2005年6月7日,大興煤礦剛剛被頒發了今年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為何頒發不到兩個月內,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故?
廣東省副省長游寧豐說,這個問題我們也注意到了,正在調查。2005年6月7日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這是不對的,不嚴肅的,太草率了。發生這樣的安全隱患,一定追查!事故頻發,暴露了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制還是很不落實,安全生產的力度“很沒力”!領導不力,還是存在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貫徹文件的現象,這是一個非常沉痛的教訓。一定要追究管理部門的責任。
李毅中說,這個許可證是如何發放的,我們要追查,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從現在的情況看,該煤礦存在著明顯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該礦不僅是非法生產,而且管理混亂,不應該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文化網 m.zltai.com
上一篇:今日事故是過去失誤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