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業丟掉的飯碗撿回來。我在石化總公司,我們請盛華仁同志研究,十幾年、二十幾年沒有人才,我們采取了和大學合辦,花錢買大學生,自己辦學校,解決了這個問題。現在大學交給地方,交給教育部,中小學移交地方了。但是,煤炭還要把這些辦法撿回來,煤炭要辦技校。(2005-06-24 10:15:18)
[李毅中]:(5)關停小煤礦,不執行怎么辦?為什么有些礦主拒不執行政府的監管,三令五申拒不執行?比如說山西3月9日、3月19日兩次事故,你貼了封條,他給撕掉,你再貼,他再撕,你上了鎖,他給砸掉,膽大妄為到這種程度。比如說河北承德剛剛發生的“5.19”事故,50人死亡。今年1月18日、4月13日兩次給他發停產整頓通知書,他不聽,照樣生產。比如6月8日湖南婁底資江煤礦發生的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了22人。3年前發生過同樣事故。當時井下232人,大部分逃生了,如果要有火源爆炸的話,就不堪設想了。這個礦4月8日當地煤監局發了停產通知書,他不聽,5月27日國家煤監局對停產整頓的礦井登報公告,這個礦榜上有名,他也不聽。為什么這樣猖狂,一個原因是執法不嚴、處罰不力。現在我們想的辦法有這么幾條:第一條辦法,煤監系統、安監系統發停產整頓通知書,第一次抄送當地人民政府。他不聽,第二次抄送上級人民政府。他不聽,第三次抄送本省主管工業副省長。第二條辦法,和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工商總局商量,實施聯合執法,認定他停產整頓,就把所有的證沒收,什么時候驗收合格,什么時候退給你。(2005-06-24 10:21:04)
[李毅中]:第三就是要加大懲罰的力度。現在各省紛紛立法,發生死亡事故至少賠償20萬,同時加大罰款,沒收非法所得,根據《安全生產法》并處1倍到5倍的罰款。比如山西省3月9日的事故,沒收非法所得,從下達停產整頓通知書算起,處以5倍罰款,共3500萬。非法礦主使得礦工家破人亡,那么就罰你傾家蕩產。還有一個原因是有的公務員失職、瀆職。我還舉山西這兩個事故,都派了督導員督查,前面的督查員派的是計劃生育干部,不具備監督資質,而這個計劃生育干部在3月6日、7日脫崗回去了,礦主決定3月8日下井采煤,9日就出事故了。下了停產整頓通知書,煤主拿不到炸藥,便從黑市上拿,被派出所長抓住了,抓住了又放掉了,現在這個派出所長被逮捕了。三是官商勾結,事故背后的不正之風。最典型的是黑龍江七臺河市一個小煤礦3月14日發生瓦斯爆炸,死了18個人。后來一查,礦主是七臺河市桃山區安監局副局長。他的哥哥是七臺河市礦業公司國有礦的副總經理,這個國有礦收購了這個小礦,哥哥就把這個小煤包給了他做安監局副局長的弟弟,兩人沆瀣一氣。這個事故出來以后,敗壞了我們政府的形象、敗壞了我們安監隊伍的形象。黑龍江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對安監局副局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逮捕法辦。對國有礦副總經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對這些蛀蟲和敗類發現一個清除一個。當然,這種事情不能說是大量的,但絕不是一個,要查處事故背后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還要查處安監人員中的不正之風。(2005-06-24 10:22:04)
[李毅中]:(6)如何提高市場準入的安全門檻?過去對這個門檻設定不高,所以好多不具備安全生產的小礦拿到了礦權證、采礦許可證,拿到了資質證,拿到了工商執照,可見我們過去對安全這個門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現在采取補救的辦法實行安全許可,為此國務院在2004年1月13日發布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大家知道,貫徹行政許可法,政府要盡量減少行政審批,但是破例設定一個安全許可證,可見對這個問題的重視。條例規定得很明確,從公布之日起生效,已經建立的廠礦一年之內要提出申報;新建的廠礦從2004年1月13日開始,必須拿到安全生產許可證,才能夠生產。煤礦、非煤礦山、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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