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記者從重慶奉節縣有關方面獲悉,隨著“3·17”礦難事故調查進一步深入,日前,礦難發生地新政鄉鄉長黃興才被檢察機關傳喚,并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3·17”礦難發生后,奉節縣檢察院及時介入事故調查,發現新政鄉鄉長黃興才在蘇龍寺煤礦違規生產中有瀆職和受賄嫌疑。2005年3月1日,新政鄉鄉長黃興才帶領檢查組到蘇龍寺煤礦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發現:該礦地面無通風設備,無瓦斯檢查記錄,管理人員不到位等數項安全指標不合格,便對該礦進行關閉并查封了爆炸物品。隨后,蘇龍寺煤礦礦主熊興家和尹坤平多次到鄉政府說情,想啟封生產,遭到拒絕。3月8日,熊興家再次找到鄉長黃興才,要求恢復生產,并送給黃興才5000元現金,黃興才同意煤礦恢復生產。9日,蘇龍寺煤礦在沒有整改的情況下違章生產;17日,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19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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