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道外區境內在儲存、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IV級)以上煙花爆竹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救援,以人為本
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1.4.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成員單位在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協同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1.4.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
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4.4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各部門要堅持屬地化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充分依靠當地公安、消防、交通、醫療等救援力量,積極開展轄區內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市、區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必要時組織全市救援隊伍增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2辦事機構
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
總指揮:區政府主管安全工作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城管局、技術監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工商局、監察局、環保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城管局、技術監督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工商局、監察局、環保局、衛生局、財政局、經貿局、交通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區總工會、電業局、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道外分公司、市通信公司道外分公司和區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以及事故發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2.3組織體系框架
2.3.1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全區煙花爆竹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專家緊急聯系,迅速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匯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后,由新聞單位發布信息;組織、檢查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查和備案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3.2道外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控制旁觀者進入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相關警種警力參與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及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并協助做好安撫工作。
2.3.3區衛生局
負責聯系、安排市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事故現場衛生防疫;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2.3.4區監察局
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處違紀人員。
2.3.5區工商局
負責對發生事故單位資質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工作。
2.3.6區城管局、技術監督局
分別負責占道經營業戶的管理、疏散工作;煙花爆竹質量的管理、鑒別工作。
2.3.7區經貿局、有關部門
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資、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
2.3.8區交通局
負責了解、掌握事故現場沿途交通道路狀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通行保障工作;組織搶險物資、器材、食品運輸。
2.3.9區環保局
負責對煙花爆竹企業發生事故后環境危害的監測,查清事故污染情況,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2.3.10區財政局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2.3.11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2.3.12區電業局
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2.3.13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道外分公司
負責對投保事故單位的緊急理賠工作。
2.3.14區政府和事故發生單位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負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合本地區、本單位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信息與報告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區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3.2預防預警行動
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立即召開成員單位會議,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啟動命令后,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應急響應
4.1一般事件(Ⅳ級)應急相應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則,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被征調的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應當服從指揮調遣,并積極組織參加搶險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4.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
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和救援隊伍負責人及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調集救援設備和器材,指派救援隊伍深入事故區域,探明情況,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遺體到指定位置存放。在專家指導下,對工程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衛生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療急救,對傷員簡單處置后,送指定醫院治療。搞好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的個體防護、監護,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應急救援結束后,各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在撤離事故現場前,要認真做好現場清理,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經現場指揮部同意后,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保障
5.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區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5.2人員保障
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5.3物質保障
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5.4資金保障
從業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
5.5培訓演練保障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間報警通訊系統能否運作暢通;二是人員能否以最快速度撤離危險區;三是應急救援隊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災;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6善后與恢復
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區總工會等有關部門負責,會同事故發生單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處理小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后重建。
由區有關部門負責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
指揮部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
7附則
7.1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哈爾濱市道外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7.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下一篇:燃氣泄漏、爆炸重大事故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