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應急救援方針為首先保護生命、其次保護環境、最后保護財產。
1.2為快速有效地實施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員傷亡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石化運輸有限公司應急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于運輸有限公司所屬單位,總公司外雇車輛參照本預案執行。
2 企業概況
2.1公司現有機動車416臺,其中吊車40臺,原油及油品專用車輛70臺,液化氣運輸車輛2臺,小型車45臺。車輛主要分布在南陽市宛城區、桐柏縣、唐河縣、新疆博湖縣和焉耆縣境內。年行駛里程1000多萬公里存在著重大交通風險。
2.2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后果
2.2.1類型:交通傷亡事故、原油及液化氣泄漏、著火和油罐爆炸事故。
2.2.2原因:
⑴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后駕駛、超速行使,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⑵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⑶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和規定等。
⑷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⑸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等。
2.2.3可能后果:車毀人亡、環境污染和社會不穩定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總公司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搶險現場指揮部(簡稱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總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
現場副總指揮:安全機動部主任、武裝保衛部部長、生產協調部主任
成 員:黨政辦、工會辦和基層單位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1)現場指揮一級交通應急事故的應急救援。
(2)調動總公司應急保障隊伍實施應急行動。
(3)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2現場指揮部應設在處于上風向的安全區域,并配備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廣播、通信等設備設施。
4 應急保障系統
4.1發生一級交通應急事件時,總公司各應急后勤保障隊伍按照總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實施應急救援。
總公司成立7個應急后勤保障隊伍如下:
序號 |
隊伍名稱 |
職責 |
組長、副組長 |
1 |
善后處理組 |
1、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 2、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
總公司工會主席任組長,安全機動部主任、武裝保衛部部長任副組長 |
2 |
專家咨詢組 |
負責組織各方面專家,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應急救援,組織和參與事件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
主管技術副總經理任組長,安全機動部主任任副組長 |
3 |
交通運輸組 |
負責落實應急搶險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
生產協調部主任任組長,運行分公司經理任副組長 |
4 |
物資供應組 |
負責應急搶險物資和工、器具的供應。 |
計劃與財務部主任任組長,供銷分公司經理任副組長 |
5 |
工程搶險組 |
負責事故現場工程搶險作業,及時控制險情。 |
基層單位組織,單位負責人任組長 |
6 |
通信保障組 |
負責應急通訊網絡檢查。準備無線電通信設施,保障與事件現場、上級部門、各級政府及救助單位的通信暢通。 |
黨政辦主任任組長,生產協調部副主任任副組長。 |
7 |
機動搶險隊 |
負責緊急情況下的機動應急搶險。 |
武裝保衛部部長任組長 |
5 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5.1 總公司兩級應急辦公室應負責對以下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告。
a) 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布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衛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b)基層各單位上報的應急信息。
c)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等。
及時將有關信息通報和應急預控措施告知全體駕駛人員。
5.2 定期召開駕駛員例會和周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5.3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出車前、行駛中和回場后“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5.4 每月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的動態分析,采取針對性的措施監控A、B類駕駛員的不安全行為。
5.5 嚴格長途車輛審批制度,從嚴控制長途車輛。
5.6 開展經常性的路檢路查,控制酒后駕駛、超速行駛、不系安全帶等交通違章行為。
5.7定期開展駕駛崗位危害辨識,制定控制措施,消除交通風險。
5.8總公司級應急辦公室應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應保持暢通。
6 應急處置方法與程序
6.1應急分級與啟動
河南石化運輸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應急響應分為二級。
6.1.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著火等基層單位無力處理的險兆險情,屬一級應急事件,啟動一級應急行動。
6.1.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基層單位現有技術、裝備和人員可以處理的險兆險情,屬二級應急事件。
6.2應急行動程序
6.2.1司乘人員的應急行動
6.2.1.1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或乘車人應立即打電話報警并向應急辦公室報告,重大事故可直接報總公司應急辦公室。
報警電話:
當地報警電話:122或110 火警電話:119 急救電話:120
報警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類型及車牌號、人員傷亡情況、泄漏的危險品名稱與情況等。
6.2.1.2根據現場情況,司乘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人員受傷時,立即求助過往車輛或人員,搶救傷員。
⑵車輛著火時,立即利用隨車滅火器滅火,同時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請求救助。
⑶危險品泄漏時,立即配戴好隨車空氣呼吸器進行堵漏,并采取圍堰等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污染河流、水庫敏感目標。現場沒有安全防護的人員以及泄漏無法控制時,應立即撤離到上風向安全位置。
⑷在來車方向150 m處設置警告牌和通知附近人員向上風方向撤離。
⑸報警:請求當地醫療機構對傷員進行救護,說明事故發生地點,受傷人員數量及程度(急救電話:120)
6.2.2總公司及基層單位的應急行動
6.2.2.1總公司及基層單位應急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判定應急級別并向同級應急總指揮報告,按照總指揮指令,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行動,調動應急保障隊伍實施應急救援。
6.2.2.2總公司及基層單位應急總指揮和相關成員(部門)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或配合政府公安交通部門實施應急救援,處理交通事故。
6.2.3保障隊伍的應急行動
6.2.3.1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行動
⑴交通運輸組接到指令時,立即安排相應的車輛。
⑵善后處理組立即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和家屬的安撫工作。
⑶單位負責人應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和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報告,并請求支援。
6.2.3.2危險品運輸發生危險品泄漏、著火和爆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與上級部門和應急中心聯系,請求支援。并做好如下工作:
⑴隔離:機動搶險隊負責協助交通管理部門設置隔離區并在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的隔離區外設立明顯標志,安排人員巡邏,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隔離區,消除隔離區內所有火種。
⑵疏散:發生大量危險物品泄漏時,機動搶險隊負責立即與周邊鄉鎮、村莊及單位聯系,通過廣播告知事故險情、疏散距離、方向和個人防護措施等信息,迅速將隔離區內無關人員和周邊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
⑶疏散時應明確疏散路線,做好疏散人群的控制和引導。防止人員在泄漏區域低洼處和下水道等地下空間頂部滯留。
⑷交通運輸組按應急辦公室指令,立即安排起吊設備和危險品備用槽車趕赴現場。
6.3 應急解除
6.3.1交通事故險情排除標準:
⑴搶險人員清點完畢,傷亡人員全部送往醫院治療或善后處理,傷亡人員家屬已妥善安置;
⑵確認現場不會發生次生火災爆炸和環境污染事件;
⑶公安交警部門現場勘查處理完畢;
⑷事故車輛已妥善安置,路障已清理,道路交通已恢復。
6.3.2 達到上述標準后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正式統一發布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解除令。
6.4 后期處置
善后處置組全面負責交通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6.4.1安全機動部門配合地方安全交通、環保部門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6.4.2工會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對事故搶險中傷亡人員應給予褒獎和撫恤。
6.4.3由車輛投保單位向相關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索取理賠。
6.4.4安全機動部門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總公司《事故管理規定》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7 應急培訓與演習
總公司應急中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交通事故應急演習;基層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交通事故應急演習。
8 預案的管理
8.1本預案由安全機動部組織制定、評審與持續改進工作。
8.2本預案每年評審更新改進一次。但在發生交通事故并啟動實施本預案后,應根據實施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更新改進。
9 附則
本預案由安全機動部歸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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