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提高華電國際廣電公司對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火災事故的應急響應能力,建立緊急情況下的快速有效反應,預防和減少火災損失和傷害,提高防火、防爆能力,保證廣電公司的生產安全。根據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編制依據
依據華電國際《事故應急預案與應急救援體系管理規定》、《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現場運行規程》等規程、制度,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發生的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搶險、恢復的全過程管理。
第四條 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本預案為《華電國際廣安電廠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現場預案,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一起使用。在火災救援過程中若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可能用到相應的《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第五條 工作原則
本預案應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互相協助的原則。
第二章 單位概況
第六條 應急資源概況
(一) 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
應急力量由當值值長、現場運行值班人員、檢修人員等組成。現場運行人員主要負責巡視檢查設備、在值長的指令下進行故障的隔離、檢查及監視故障情況和影響范圍,同時應做好現場匯報聯系工作。如果發生人身傷害還應包括醫護人員。
(二) 重要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情況:
已在燃油罐區、鍋爐燃油系統周圍配備足夠滅火器材、砂箱等各類滅火工器具。
(三) 上級應急機構或社會的可用應急資源情況:
公司物資公司、公司所屬專職、義務消防隊伍或社會消防機構、公司職工醫務室或廣安市120急救中心、社會醫療機構。
第七條 危險分析
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發生火災的主要風險如下:
燃油罐區:儲油罐系拱頂鋼油罐,共有1500 m3 油罐2只,四周有1.5M高磚石結構防火墻,外培土堤,屬露天區域,通風排煙情況良好。儲油罐為接收儲存鍋爐點火用成品油,具有輕質油品性,易燃、易爆。
1. 儲油罐或油箱的加熱溫度沒有嚴格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加熱燃油的蒸汽溫度高于油品的自燃點。
2. 油區、輸卸油管道沒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裝置,沒有定期測試接地電阻值。
3. 油區、油庫沒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油區內明火作業時,沒按規定辦理明火工作票,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沒按規定對消防系統定期進行檢查試驗。
4. 油區范圍內有易著火的臨時建筑,存放易燃物品。
(一) 鍋爐油系統:
1. 油管道法蘭、閥門的周圍及下方,敷設有熱力管道或其他熱體,熱體保溫不齊全,保溫外面沒包鐵皮。
2. 檢修時發現保溫材料內有滲油時,沒有消除漏點并及時更換保溫材料。
燃油罐區發生火災如處置不及時極有可能導致燃油罐爆炸;鍋爐油系統發生火災造成設備燒壞,鍋爐不能正常運行,機組被迫停運,同時在火災引發爆炸或應急、搶修過程中可能發生人身傷害。
第三章 應急保障
第八條 機構與職責
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組織機構應包括以下部門:發電部、維修部、物資公司、保衛部等。
(一) 發電部的應急職責
1. 負責對運行設備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運行時立即通知檢修人員到場進行鑒定,并匯報當值值長;
2. 負責確認油系統火災情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對發生火災的系統進行隔離或停爐操作;
3. 負責落實搶修工作的安全措施;
4. 負責應急結束后,系統的檢查、恢復,配合集控運行機組的啟動操作;
5. 負責發生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火災應急指揮;
6、當值值長負責在發生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火災時向調度匯報有關情況;
7. 負責同調度協商運行方式安排或停爐搶修工期;
8. 當值值長負責指揮運行人員進行著火設備的隔離或停爐操作;
9. 當值值長負責審查搶修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并監督執行;
10.值長負責應急結束后向調度匯報并根據調度安排指揮機組恢復運行。
(二) 維修部應急職責
1. 接到運行通知時立即到現場進行鑒定確認;
2. 負責應急過程中鍋爐油系統的搶修;
3. 負責應急用工器具(車間所屬)的保管和維護;
4. 負責鍋爐油系統防火措施的貫徹落實。
(三) 物資公司的應急職責
1. 接到運行通知時立即到現場進行鑒定確認;
2. 負責應急過程中燃油罐區設備的搶修;
3. 負責應急用工器具(車間所屬)的保管和維護;
4.負責燃油罐區防火措施的貫徹落實。
5.負責對應急過程中所需物資材料的應急采購。
(四) 保衛部的應急職責
1. 負責24小時值班,負責火災事故的接警;
2. 負責火災撲救和現場保護;
3. 定期對現場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4. 當消防隊到達現場后,負責有關情況的介紹和匯報;
5. 負責現場的治安和警戒。
第九條 物資與裝備
燃油罐區、鍋爐油系統現場配置消防器材,保障使用時能快速有效地調動。
物資與裝備詳見附件:
(一) 第三十八條 燃油罐區消防器材配置圖
(二) 第三十九條 鍋爐油系統消防器材配置圖
第十條 通信與信息
事故發生后,運行值班人員應利用已有的運行崗位電話或對講機進行現場事故匯報和應急處理,為了應急的可靠和迅捷現場配備移動電話作為備用通訊系統。
第十一條 應急人員培訓
(一) 對參與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火災應急的公用分場、運行員工按照發電運行部年度培訓計劃,參照《廣電公司機組集控運行規程》《廣電公司燃油泵房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部分加強操作技能培訓和事故預想培訓,確保在事故狀態能夠正確的進行判斷并采取正確有效的措施對發生火災的系統進行隔離或緊急停爐,以避免由于誤操作造成事故擴大或導致其他事故;檢修人員按照燃料公司、維修部年度培訓計劃加強檢修技能培訓,以確保在發生火災事故后能在最短的時間年內保質保量的完成搶修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
(二) 對參與燃油罐區、鍋爐油系統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人員應加強《電業安全規程》、緊急救治、醫療護理、人員疏散以及職業危害等方面的培訓,例如:人工呼吸、外傷止血包扎、固定、搬運等。
第十二條 預案演練
本預案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演練結束后,需要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解決,并重新修訂。
第十三條 員工教育
組織員工學習華電國際《事故應急預案與應急救援體系管理規定》、《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現場運行規程》及本預案。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使員工了解生產現場潛在的危險因素和注意事項,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了解現場救護的基本方法,了解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
第十四條 互助協議
第四章 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 接警與通知
(一) 當運行人員發現火災后立即打電話報告班長,并打火警電話(6119)報火警。報警時首先說明起火地點的準確地理位置,起火的物質,火勢大小,有無爆炸性危險物品,是否有人員被困。還要說明報警人的姓名、報警電話。同時要注意正確簡明地回答接警人的提問。
(二) 班長立即打電話報告運行值長,停止供油泵運行,做好火災隔離措施。
(三) 事故應急聯系電話一覽表(見第三十二條)
第十六條 指揮與控制
(一) 由當值值長負責現場應急指揮與控制。
(二) 由當值值長負責應急響應級別判定,按需啟動本預案。
(三) 由運行、維修等現場人員組成現場指揮部,由安全監察部、生產部、發電部提供技術建議。
(四) 由現場運行人員匯報火災現象,由檢修人員匯報設備故障情況、設備損壞程度。
第十七條 報告與公告
由總經理工作部(新聞中心)和安全監察部負責向上級或政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事態監測與評估
事故現場應借助公司應急指揮監控系統密切監視事態,在集控室、事故現場設置監測點,并根據相關作業指導書執行現場工作流程、匯報(報告)程序。
由當值運行崗位值班人員對火災事故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并對火勢情況做出初步判斷和評估,由安監部、保衛部對發生火災的具體設備、范圍、程度做出進一步的判斷和評估,并將判斷和評估的結果快速反饋給應急總指揮,為整體的應急決策提供依據。由燃料供應部或維修隊負責搶修過程中的動態監測,并及時向生產部匯報,為及時調整應急決策和調配人員、物資材料和工器具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 公共關系
如果事故已經引起媒體或公眾注意,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接待受事故影響的相關方的咨詢和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其他員工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或發表對事故的評論,同時有義務對媒體說明應向公司辦公室咨詢。
第二十條 應急人員安全
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故障隔離后,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帶上安全用具進入現場,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發生時應迅速撤離現場。
第二十一條 搶險
本預案應急處置的主要任務是當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發生火災后,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的影響范圍和造成的損失,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系統的正常運行。
搶險力量分布情況:運行人員在主控室及現場;檢修人員在現場;各應急隊伍在各自的崗位上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完成搶險任務。
(一) 應急力量的部署、職責和任務
1. 應急指揮部在集控室進行全面指揮和決策、協調各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的調配;
2. 發電部(當值值長)在集控室負責保持和電網調度聯系協調,并根據調度命令安排運行方式;同時指揮運行人員進行設備操作;
3. 運行人員在集控室和現場進行系統隔離或鍋爐啟停操作、巡視檢查設備、設備監視、完成現場的安全措施;
4. 檢修人員在現場負責進行設備的檢修;
5. 物資供應部應急人員在物資庫負責搶險物資的發放;
6. 保衛部消防員在火災現場進行撲救。
(二) 應急搶險流程
1. 燃油罐區搶險
1) 當確認現場發生火災時,燃油庫運行人員應關閉罐區通向外側的下水道、閥門井的閥門。
2) 罐頂敞開處著火,應急處置消防人員必須立即啟動泡沫滅火系統向罐內注入覆蓋厚度在200mm以上泡沫滅火劑,啟動噴淋冷卻水系統對油罐外壁強迫冷卻。
3) 消防員用直流消防水槍從各個方向(適當避開逆風方向)集中對準敞口處噴射,封住罐頂火焰,使油氣隔絕,缺氧熄滅。
4) 若固定泡沫滅火裝置噴管已破壞,設法安裝臨時噴管,然后向罐內注入泡沫滅火劑進行撲救。若以上方法無法奏效,則必須集中一定數量的泡沫、干粉或1211消防車,從油罐周圍同時噴向火焰中心進行撲救。
5) 油罐爆炸后,如有油外溢在防火堤內燃燒,應先撲救防火堤內的油火,同時采取冷卻水冷卻油罐外壁。
6) 為防止著火油罐波及周圍油罐,在燃燒的油罐與相鄰油罐間用多支直流消防水槍噴灑形成一道水幕,隔絕火焰和濃煙。同時將相鄰油罐的呼吸閥、透氣孔用濕石棉布遮蓋,防止火星進入罐內。
7) 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將失火油罐的油轉移到安全油罐內,但必須注意著火油罐油位不應低于輸出管道高度。
8) 火勢滅后,繼續用泡沫或消防水噴灑,防止復燃。
2. 鍋爐油系統搶險
1) 當運行值班人員發現油系統泄漏,法蘭墊破裂,噴油遇到熱源起火,立即關閉閥門,隔絕油源或設法用擋板改變漏油噴油方向,不使其繼續噴向火焰和熱源上。
2) 保衛部消防員使用泡沫、干粉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布覆蓋滅火,大面積火災可用蒸汽或水噴射滅火,地面上著火可用砂子、土覆蓋滅火。附近的電纜溝、電纜橋架、管溝有可能受到火勢蔓延的危險時,應迅速用砂子或土堆堵,防止火勢擴大。
第二十二條 警戒與治安
事故發生后,應急人員通知保安人員負責對事故現場警戒,外人不經應急人員同意不得進入事故現場。保安人員在事故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好絕緣鞋、防護服。
第二十三條 人群疏散與安置
現場指揮負責人決定是否疏散,由應急人員組織按安全通道、出口疏散,疏散區域在主控會議室;當事故危害消除后應急人員和保安人員回到各自崗位。
第二十四條 醫療與衛生
如果在火災應急處理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按需要啟動相應的人員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第二十五條 現場恢復
事故處理后,運行人員清理并撤出現場,檢修負責人與應急人員再次核實現場處理情況,應急人員拆除安全措施、標志及遮攔,恢復通道。現場清理結束后向應急指揮部匯報。
第二十六條 應急結束
火災消除后,有現場指揮宣布應急結束。火災現場應加以保護,便于調查取證和分析原因。
第五章 預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備案
本預案由廣安電廠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備案。
第二十八條 維護和更新
本預案由發電部具體負責修改和更新。本預案每年評審一次,由廣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評審,并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九條 制定與解釋部門
發電部、維修部負責制定和解釋本預案。
第三十條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第六章 專項應急處置預案
第三十一條 燃油罐區失火應急預案
(一) 現場運行值班員發現失火后立即打電話報告值長,并打火警電話(6119)報火警。報警時首先說明起火地點的準確地理位置,起火的物質及火勢大小,有無爆炸性危險物品,是否有人員被困。還要說明報警人的姓名、報警電話。同時要注意正確簡明地回答接警人的提問。
(二) 立即打電話報告值長,停止供油泵運行,做火災隔離措施。
(三) 停止#C供油泵運行。
(四) 關閉A儲油罐供油閥門、回油閥門、再循環閥門。
(五) 開啟消防泡沫發生器,進行油罐內部滅火,操作步驟如下:
1. 按順序打開混合器進水閥A1,H1,若1號儲油罐發生火災,
2. 打開F1、F3,若2號儲油罐發生火災打開F2、F3。
3. 1號儲液罐用完后,如果火災仍不能消除,
4. 可打開2號儲液罐的進水閥A2,H2,直至火災消除。
5. 開室外消防栓進行油罐外部噴淋降溫。
(六) 切換B儲油罐運行,將B儲油罐供油閥門、回油閥門、再循環閥門打開。
(七) 啟#C供油泵。
(八) 密切監視滅火后火情有無發展;密切監視供油泵運行情況、供油母管壓力、儲油罐溫度。
(九) 當消防組織人員趕到現場后應做如下事項:
1. 了解火情,視情撥打119。
2. 協助值班員操作滅火程序。
3. 指揮應急隊員將室外消防栓20#、21#、22#、23#、17#連接水帶,用20#、21#、22#消防栓對B罐進行隔離和降溫,用18#、23#、24#消防栓對A罐進行降溫。
(十) 東門、南門、北門警戒,導引組指引消防車到現場。
(十一) 消防隊到現場后指揮權移交,滅火后保護現場。
第三十二條 火災事故常見人身事故現場急救應急預案
(一) 燒、燙傷的現場急救:燒、燙傷均應保持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清潔布片或消毒紗布覆蓋送醫院;
(二) 氣體中毒:當應急人員出現氣體中毒癥狀時,應立即將中毒人員撤離現場,轉移到通風良好處休息。搶救人員進入險區必須戴防毒面具;
(三) 已昏迷病員應保持氣道通暢,有條件時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復蘇法搶救,并聯系醫院救治。
第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三條 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火災應急流程
第三十四條 燃油罐區火災報警流程
第三十五條 鍋爐油系統火災報警流程
第三十六條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摘錄
第四十條 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一) 生產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預期為一般事故。
其他條款略。
第四十一條 Ⅲ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一) 生產事故狀態為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響應:
1.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或造成輕傷10人及以上;
2.設備故障已經或預期為一類障礙者;
3.生產設備或廠區建筑發生火災,已經(或預期)造成經濟損失0.5萬元及以上。
其他條款略。
第三十七條 燃油罐區及鍋爐油系統應急聯系電話一覽表
序號 部 門 職務 姓名 辦公室 手機
1 廠部值班 值班人員
2 發電部 主任 郭 強 6700 13980336739
安監部 主任 董大明 6076 13982618795
3 維護部 主任 彭 懿 6080 13508285050
5 運行值 值長 當 值 6100
6 燃料供應部 主任 祁 明 6850 13980336411
7 物資供應部 主任 周成華 6820 13355116866
8 保衛部 主任 曹均華 6760 13908280881
9 行政事物部 主任 樂亞濤 6870 13908280970
第三十八條 燃油罐區消防器材配置圖
第三十九條 鍋爐油系統消防器材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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