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對各類火災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處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的搶險、救援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全廠全體干部、職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本廠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發生的達到公司Ⅱ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的火災事故。
第四條 與其他預案的關系
本預案為《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的專項預案,在《總體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總體預案》使用。
第五條 工作原則
全廠各部門在火災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必須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集中領導、分級負責、統一指揮、運行高效”的原則。
第二章 單位概況
第六條 應急資源概況
火災事故的應急過程主要以撲救火災、醫療救治、搶救貴重設備為主要任務。運行、檢修、安全生產管理、保衛等部室的人員都是事故應急處理的力量。
全廠各單位的備品備件、通訊裝備、交通工具、移動式起重機械、搶險車輛、維修工器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救護裝備、急救藥品等均可作為應急的物資裝備資源。
廣安市人民醫院、代市派出所、廣安市消防特勤中隊等均可作為外部應急力量。
第七條 危險分析
(一) 汽機方面火災
1. 制氫站及氫氣系統火災
2. 汽機密封油系統火災
3. 汽輪發電機組運轉層火災
4. 柴油發電機火災
5. 泵房火災
(二) 電氣方面火災
1. 開關室火災
2. 繼保室火災
3. 電纜層火災
4. 過橋電纜火災
5. 集控電纜層火災
6. 主控制室火災
7. 400V、220V、110V蓄電池室火災
8. 通信樓
9. 主變、高廠變火災
10. 變壓器火災
(三) 鍋爐方面火災
1. 磨煤機火災
2. 給煤機火災
3. 燃油泵房火災
4. 風機火災
5. 預熱器變速箱火災
6. 鍋爐重油加熱器火災
7. 煤粉倉火災
8. 制粉系統火災
(四) 燃料方面火災
1. 堆取料機 火災
2. 輸煤系統火災
3. 煤場火災
4. 運煤控制室火災
(五) 熱化方面火災
1. 化水設備控制層火災
2. 加氯站火災
3. 油處理室火災
4. 煤粉分析室火災
5. 油煤化驗室火災
6. 電子間火災
(六) 其它方面火災
1. 危險品倉庫火災
2. 設備備品倉庫火災
3. 電料五金庫火災
4. 汽車停車場火災
5. 加油站火災
6. 電梯火災
7. 職工食堂
8. 招待所
9. 打字、復印室
10. 信息中心
11. 檔案室
第三章 應急保障
第八條 機構與職責
(一) 保衛部的應急職責:
1. 負責火災事故的應急指揮;
2. 負責督促各單位做好火災事故所需應急物資的準備;
3. 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火災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物資疏散安置工作;
4. 負責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
5. 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二) 安全監察部的應急職責:
1. 負責火災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分析;
2. 負責牽頭對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年度評審工作;
3. 監督、協助其他部門做好火災事故應急工作。
(三) 人力資源部的應急職責:
負責火災事故應急知識和滅火、傷員救助技能的教育培訓組織工作。
(四) 總經理工作部的應急職責
1) 在火災事故應急中向廣安市政府及華電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報告(匯報)應急工作情況;
2) 負責火災事故應急信息的編輯;
3) 負責火災事故應急信息的發布;
4) 負責接受公眾對火災事故情況的咨詢。
(五) 專家組職責
為火災事故的撲救提供專業技術服務。
第九條 物資與裝備
滅火設施、檢測儀器、通訊裝備、交通工具、移動式起重機械、搶險車輛、維修工器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救護裝備、急救藥品。各部門應明確以上物資的數量、性能和位置,保證使用時能快速有效地調動。
第十條 通信與信息
事故發生后,所有應急人員應利用已有的調度電話、程控電話、系統電話、對講機進行現場事故匯報和指揮應急處理,為了應急的可靠,現場配備移動電話作為備用通訊系統。
第十一條 應急人員培訓
每年由武裝保衛部負責對運行、檢修、安全生產管理等應急人員進行一次預防和撲救火災方面的知識、技能培訓。包括:如何報火警、如何使用滅火器、火場逃生、燒傷燙傷處理、外傷止血包扎等。
第十二條 預案演練
本預案每二年由保衛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應急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演練,每年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演練結束后,需要對演練的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對本預案在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和不足應及時修訂完善。
第十三條 員工教育
每年由武裝保衛部負責對全廠干部、職工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原因,了解事故現場救護的方法,了解各種警報的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不斷增強全廠干部、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十四條 互助協議
根據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情況,與廣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代市派出所等其它單位簽訂互助協議。
第四章 應急響應
第十五條 接警與通知
(一) 火災事故接警電話:
值長電話 廠內火警電話 廠值班電話
6100 6119
(二) 保衛部接到火災報警后,一般應向報警人問清以下情況:
1. 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
2. 火勢情況;
3. 燃燒物和大約數量,是否有人被圍困;
4.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施;
5. 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部門。
(三) 接到報警的部門如果不是保衛部消防隊,接警部門必須告知報警人員再次向保衛部消防隊進行報警。同時,將掌握的報警信息立即通報給保衛部消防隊。
第十六條 指揮與控制
保衛部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后,立即根據火災事故報告的詳細信息,依據公司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見附件“《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摘錄”)確定該火災事故的響應級別。
(一) 火災事故的響應級別為Ⅲ級響應時
1) 不啟動本預案,由發生火災的部門自行進行應急處理;
2) 保衛部進入預備狀態,為應急啟動做出初步準備,通知廠有關的領導;
3) 保衛部監督火災事故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應急工作;
4) 保衛部與火災事故單位的應急指揮部門建立通信聯系,密切關注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進展;
5) 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參與火災事故處理工作,根據事故單位應急指揮部門的報告和請求,負責協調和調配其它有關部門的應急力量及應急物資。
(二) 火災事故的響應級別為Ⅱ級及以上響應或預期發展為Ⅱ級及以上響應
1) 保衛部成立火災事故指揮部,指定應急總指揮,啟動本應急預案;
2) 保衛部、安全監察部及火災事故應急人員到位,相關應急部門全面啟動;
3) 應急總指揮負責做出各項應急決策,確定各項指揮任務的指揮員,負責發布并執行應急決策;
4) 與火災事故現場建立通信聯系,取得火災事故應急的指揮權,對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開展進行全面地指揮;
5) 按需要派出廠級現場協調組和專家組;
6) 協調財務部門,做好醫療費用支持工作;
7) 根據火災事故的具體情況,調配火災事故應急體系中的各級救援力量和資源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
第十七條 報告與公告
當發生達到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情況后,在1小時內向華電國際公司報告,在2小時內向廣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事態監測與評估
由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火災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進行動態的監測,并根據專家組提供的建議,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將各階段的事態監測和初步評估的結果快速反饋給廠保衛部,為整體的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 公共關系
火災事故發生后,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接待受事故影響的相關方和安排公眾的咨詢,負責火災事故信息的統一發布,各部門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發布事故信息和事故的評論。
第二十條 應急人員安全
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危險性比較大,必需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防止被火燒傷,被燃燒物所產生的氣體導致中毒、窒息,保證應急人員免受火災事故的傷害。電氣設備上滅火時還應防止觸電。
第二十一條 搶險
本預案的主要任務是以撲救火災,搶救人員和貴重設施為主,使受困、受傷人員和貴重設施得到及時的搶救。
(一) 火場救人:
1. 疏散人員。在疏散時,使受困人員有秩序地撤離火場。
2. 尋找人員的方法和地點:
1) 進入室內主動呼喊,觀察動靜,注意傾聽辨別哪里有呼救聲、喘息聲和呻吟聲,要注意搜尋出口(如門窗、走廊等處);
2) 在車間、實驗室尋人時,注意機器和設備附近。
3. 救人的方法:
1) 對于神志清醒,但在煙霧中辯不清方向或找不到出口的人員,可指明通道,讓其自行脫險,也可直接帶領他們撤出;
2) 當救人通道被切斷時,應借助消防梯、安全繩等設施將人救出;
3) 遇有煙火將人員圍困在建筑物內時,應借用消防水槍開辟出救人的通道,并做好掩護;搶救人員也可以用浸濕的衣服、被褥等將被救者和自己的外露部位遮蓋起來,防止被火焰灼傷。
(二) 轉移物資
1. 受到火勢威脅的物資應予轉移;妨礙滅火救人的物資,如妨礙或影響火情偵察、破拆、滅火、搶救人員等戰斗行動的物資,應予轉移;
2. 超過建筑物承重的物資,用水撲救會使建筑物內單位面積上的重量猛增,有引起樓板變形、塌落的危險時,應將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
3. 有些物資因體積大、份量重或因數量多、火勢迅猛而來不及轉移的,可采用阻燃、防水材料遮蓋或用水槍冷卻等方法進行保護;
第二十二條 警戒與治安
由保衛部負責在火災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現場通道封閉,維護火災現場治安秩序,防止與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火災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交通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 人群疏散與安置
在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中,應對疏散的緊急情況和決策、預防性疏散準備、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場所以及回遷等做出細致的規定和準備,應考慮疏散人群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及可利用的時間、環境變化等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安置。
第二十四條 醫療與衛生
如有人員傷亡時啟動相應的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第二十五條 現場恢復
應急搶險單位在火災事故搶險工作結束后,對參與火災事故應急的人員進行清點,使用的搶險物資與裝備安排專人進行清點和回收。對使用現場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撲配到位。
第二十六條 應急結束
在充分評估危險和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火災事故指揮部批準,由現場指揮人員宣布應急結束。
第五章 預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備案
本預案由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備案。
第二十八條 維護和更新
保衛部負責修改、更新本預案,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牽頭對本預案每年進行一次評審,并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九條 制定與解釋部門
保衛部負責制定和解釋本預案。
第三十條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2007年01月01日起開始實施。
第六章 專項應急處置預案
第三十一條 現場預案
本預案對廣安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進行了概括性的說明,對于具體現場、具體類型的火災事故,廠屬各部門應根據具體事故風險制定相應的現場預案,進行全面的處理。
第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二條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第三十三條 消防器材的使用原理及方法
1. ABC干粉滅火器
1) ABC干粉滅火器主要由盛裝粉末的粉桶、貯存二氧化碳的鋼瓶、裝有進氣管和出粉管的器頭以及輸送粉末的噴管組成。
2) ABC干粉滅火器主要適用于撲救石油及其產品、可燃氣體和電器設備的初起火災。
3) 使用ABC干粉滅火器時,應先拔掉保險銷,一手握住噴粉管最前端,使噴嘴對準火源,另一手緊握導桿提環,將頂針壓下,干粉即噴出。
4) ABC干粉滅火器應保持干燥、密封,以防止干粉結塊。同時要防止日光曝曬,以防二氧化碳受熱膨脹而發生漏氣現象。應定期檢查干粉是否結塊,二氧化碳氣量是否充足。干粉滅火器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兩種。
2. 1211滅火器
1) 1211滅火器主要由筒身(鋼瓶)和筒蓋兩部分組成。鋼瓶內裝滿1211滅火劑,筒蓋上裝有壓把、壓桿、噴嘴、密封閥、虹吸管、保險銷等。
2) 1211滅火器主要適用于撲救油類、精密機械設備、儀表、電子儀器設備及文物、圖書、檔案等貴重物品的初起火災。
3) 使用時,先拔掉保險銷,然后握緊壓把開關,壓桿就使密封閥開啟,1211滅火劑在氮氣壓力作用下,通過虹吸管由噴嘴噴出。松開壓把開關,噴射即中止。
4) 1211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受日照、火烤的地方,但又要注意防潮,防止劇烈震動和碰撞。要定期檢查壓力表,發現低于使用壓力的十分之九時,應重新充氣。同時要定期檢查重量,低于標明重量十分之九時,應重新灌藥。1211滅火器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兩種。
3. 其它消防用具
1) 消火栓:消火栓是連接消防供水系統的閥門裝置,分室內消火栓和室外消火栓兩種。
2) 水龍帶:常用的水龍帶有內扣式和壓簧式兩種。水龍帶平時應卷好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地方,防止腐爛。水龍帶是連接消防泵(或消火栓)和水槍等噴射裝置的輸水管線。
3) 消防水槍:水槍是一種增加水流速度、射程和改變水流形式的消防滅火工具。根據水槍噴射出的不同水流,分為直流水槍、開花水槍、噴霧水槍和開花直流水槍等,它們的作用如下:
直流水槍是用來噴射密集充實水流的水槍。
開花水槍是用來噴射密集充實水流的水槍,它還可以根據滅火的需要噴射開花水,用來冷卻容器外壁、阻隔輻射熱,掩護滅火人員靠近著火點。
噴霧水槍是在直流水槍的槍口上安裝一只雙級離心噴霧頭,使水流在離心力作用下,將壓力水變成水霧。噴霧水槍噴出的霧狀水流,適用于撲救油類火災及油浸式變壓器、多油式斷路器等電氣設備火災。
開花直流水槍是一種可以噴射充實水流,也可以噴射傘形開花水流的水槍。
第三十四條 各類滅火劑適應范圍
滅火劑 火災種類
A類 B類非水溶性 B類水溶性 C類 D類
水 直流 ○ × × × ×
噴霧 ○ △ ○ ○ △
酸堿滅火劑 ○ × × × ×
化學泡沫 ○ ○ △ × ×
水加表面活性劑 ○ △ △ × ×
7150滅火劑 × × × × ○
鹵代烷 △ ○ ○ ○ ×
二氧化碳氣體 △ ○ ○ ○ ×
氮氣 △ ○ ○ ○ ×
滅火器符號的意義:M----滅火器、F----干粉、Z----鴨嘴式開關(儲壓式)、P---泡沫、T----二氧化碳、阿拉伯數字---充裝量
第三十五條 火災事故應急成員聯系清單
部 門 職 務 姓名 辦公電話 手機號碼 應急職責
發電部 值 長 2756100 總指揮
保衛部 主 任 曹均華 2756760 13982666388 副總指揮
安全監察部 主 任 董大明 2756076 13982618795 副總指揮
辦公室 主 任 陳濤 2756010 13982648833 對外宣傳負責人
保衛部 副主任 李才德 2756761 13980325156 現場警戒負責人
物資公司 經 理 周成華 2756820 13908286376 物資供應負責人
汽車隊 隊 長 戴玉星 2756019 13608270778 現場運輸負責人
行政事務部 主 任 樂亞濤 2756870 13908280970 現場醫療搶救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摘錄
第三十九條 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一) 生產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預期為重特大事故。
其他條款略。
第四十條 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達到下列情形之一:
(一) 生產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預期為一般事故。
其他條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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