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別重大事故類別
(一)本《預案》所稱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在我司范圍內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公路運輸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2. 水上運輸發生一次死亡3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職工1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4.一次造成死亡1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
5.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本《預案》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企業工傷、火災事故和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為重點。其他事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預案施救。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一)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遵循由交通控股公司統一領導,相關單位負責具體實施搶救的原則。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交通控股公司董事長擔任,特殊情況(如董事長出差不在家時),總指揮由常務副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各部門和司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長由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安全監督部。安全監督部長和司屬單位負責人任指揮部副指揮長。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的工作職責。
(1)立即趕至現場,迅速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救災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督促事故單位按預先制定的事故預案分類進行緊急施救,交通控股公司事故應急指揮部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可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公司范圍內和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之間進行緊急協調各類搶險救災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5)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指導事故發生單位做好相關社會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及時將事故發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領導和有關上級部門匯報。
(8)處理好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及要求
(一)通訊聯絡
交通控股公司辦公室值班電話:85607802
交通控股公司安全辦公值班電話:85872362
(二)事故報告
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交通控股公司安全監督部和行業管理部門,并由之上報上級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安委會。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內容要含有: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三)交通控股公司安全值班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交通控股公司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匯報,同時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事故情況,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協調善后方案制訂等工作。
(四)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因搶救過程中所做工作應有詳盡的原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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