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重慶市消防條例》、《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試行)》、《中國石化重特大事件應急預案》等。
2 天然氣管線泄漏事故分級
本專項預案涉及的天然氣管線泄漏事故,系指中石油西南分公司重慶氣礦倒水橋配氣站至川維廠脫硫裝置,以及脫硫至各生產裝置、脫硫至各生活區配氣站之間的天然氣管線泄漏事故。
2.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為中國石化級事件:
a)造成生產裝置或周邊生產設施或天然氣管線沿途設施嚴重破壞,天然氣主干線輸送長時間(3 天或3 天以上)中斷;或造成的管線停輸時間超過操作規程允許的最大允許停輸時間。
b)造成3人(含3人)以上死亡,或50 人(含50 人)以上受傷;
c)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周邊人員的;
d)造成1000 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2.2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為廠級事件:
a)造成生產裝置、周邊生產設施或天然氣管線沿途設施損壞,天然氣主干線輸送1-3天中斷的;
b)造成1~2 人死亡,或3~49 人受傷;
c)造成100 萬~1000 萬元直接經濟損失;
d)經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后確定本廠能夠處置的一般事故。
2.3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車間級事件:
a)因天然氣管線泄漏,裝置停運或降負荷,天然氣主干線輸送中斷24小時以內的;
b)無人員死亡,1~2 人受傷;
c)造成100 萬元以下經濟損失;
d)經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后確定本車間能夠處置的一般事故。
3預測與預警
根據對天然氣管線泄漏的預測與預警,廠所屬有關單位應開展對管道的檢測、評估工作,進行完整性評價,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 預測
3.1.1 廠屬各單位接到天然氣管線可能發生或已發生泄漏事件的應急報告后,應立即向應急響應中心報告。
3.1.2 應急響應中心應立即組織有關單位到達現場,根據管道破損預測可能造成的后果和管線泄漏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對事件可能發生的級別進行預測。
3.2 預警
廠應急指揮中心根據預測結果,應進行預警。可能發生中國石化級、廠級事件時,指令相關職能部門進入預警狀態;可能發生車間級事件時,指令相關單位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跟蹤事態發展。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排除后,廠應急指揮中心宣布預警解除。
4 應急報告
4.1 報告程序
4.1.1 發生車間級事件,各二級單位在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的同時,迅速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向應急響應中心報告,最多不超過半小時。
4.1.2 發生中國石化級、廠級事件時,廠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本專項應急預案,按照廠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的程序向地方政府和中國石化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最多不超過1 小時。
4.1.3 發生中國石化級事件,事件單位在向廠應急中心報告的同時,也可直接向地方政府和中國石化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
4.2 報告內容
4.2.1 各單位發生中國石化級、廠級事件應立即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單位名稱、發生時間、地點和部位、天然氣泄漏數量;
b)人員傷亡情況;
c)事故簡要情況;
d)已采取的應急措施;
e)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嚴重后果。
4.2.2 在處理過程中,事故單位應盡快了解事態進展情況,并隨時用電話、對講機方式,向應急響應中心報告,報告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人員傷亡情況;
b)天然氣管線、設施損壞的情況;
c)泄漏管線的工藝運行條件;
d)現場氣象狀況;
e)周邊員工(居民)分布狀況及疏散情況;
f)交通管制情況;
g)現場應急物資儲備情況;
h)與應急人員到位情況;
i)事故現場采取的措施情況;
j)救援請求等。
5 應急處置
事故發生后,廠應急指揮中心按照下列程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 應急上報
5.1.1 當發生中國石化級、廠級事件時,廠屬各單位應立即向應急響應中心報告,廠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向中國石化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匯報;
5.1.2 當發生中國石化級、廠級事件時,廠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廠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分別向地方政府和中國石化對口部門報告。
5.2 應急行動
5.2.1 廠應急指揮中心應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確定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名單,并派出相關人員趕往現場;
b)在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指令事發單位及有關部門的現場指揮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c)根據現場需求,組織調動、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
d)負責對外信息發布和上報材料的準備工作。
5.2.2 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情況,組織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負責實施;
b)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c)召集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對天然氣泄漏事故的發展趨勢和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制定對策,并根據現場的變化情況隨時修訂應急處置方案;
d)確定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的警戒區域和范圍,協助地方公安、交通等部門對天然氣管線泄漏區域進行警戒;
e)立即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
f)協調現場內、外部應急資源,立即分配和發放應急物質;
g)根據現場應急處置的需要,請求廠應急指揮中心協調組織其它應急資源;
h)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i)按照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現場對外新聞發布;
j)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3 應急響應中心應做好以下工作:
a)跟蹤并詳細了解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的處置情況,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b)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通知各相關單位和專家組專家;
c)根據現場情況,組織實施或調整應急處置方案,并及時報廠應急指揮中心;
d)在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到達現場之前,指導事發單位及有關部門進行應急處置工作;
e)調動和協調現場消防、氣防、醫療救護等廠內、外部救援力量;
f)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向地方政府和中國石化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和求援;
g)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4 環安處應做好以下工作:
a)跟蹤并詳細了解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b)負責現場防化、防毒、消防搶險、援救傷員等應急救援工作;
c)對現場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監測,確定毒害區域警戒范圍;
d)指導現場環境監測;
e)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f)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5 生技處應做好以下工作:
a)跟蹤并詳細了解天然氣管線的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的處置情況,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b)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現場緊急狀態和事故狀態下生產的組織、指揮、平衡和協調工作;
c)負責消防污水、生產污水排放的調度工作;
d)負責消防污水、生產污水排放的調度工作;
e)負責應急值班記錄、錄音以及資料的歸檔工作;確定本部門派往現場的人員,收集現場情況資料;
f)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組織起草上報材料,并向地方政府和中國石化對口部門上報;負責應急值班記錄、錄音以及資料的歸檔工作;
g)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6 設備處、工程處應做好以下工作
a)跟蹤并詳細了解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的處置情況,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b)參與制定應急處置指導方案;
c)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組織應急搶修隊伍,并落實搶修需要的機具和材料,組織實施搶修工作;
d)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e)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做好向地方政府和中國石化對口部門聯系、匯報,并請求支援的工作;
f)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7 社管處應做好以下工作:
a)跟蹤并詳細了解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b)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組織現場警戒、道路封鎖以及維持現場秩序工作;
c)根據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組織危險區域范圍內的人員疏散安置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d)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e)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8 黨工部就做好以下工作:
a)按照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 做好新聞發布、媒體接待、廣播宣傳等工作;
b)做好事件波及員工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c)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d)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9 供銷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a)跟蹤并詳細了解天然氣管線泄漏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匯報、請示并落實指令;
b)按照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組織調配、采購應急救援物資;
c)組織應急物資的運輸;
d)調整產品銷售計劃;
e)派出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參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f)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10 信息中心應做好以下工作:
a)接到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后,組織落實通訊和網絡系統暢通的工作;
b)負責廠通訊系統、信息平臺、局域網的及時恢復和運行安全;
c)完成廠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任務。
5.2.11 環境監測站應做好以下工作:
a)負責對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濃度的分析工作,并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b)負責對事件現場進行環境監測工作。
5.2.12 其它職能部門應按照廠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做好應急工作。
5.3 現場應急處置原則
在現場應急處置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堅持“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同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5.3.1 天然氣管線泄漏并伴有有害物質的逸散時:
a)應迅速切斷泄漏源,封閉事故現場,發出有害氣體逸散報警;
b)組織專業醫療救護小組搶救現場中毒人員;
c)監測有害氣體濃度,根據現場風向,加強現場人員的個人防護,疏散現場及周邊無關人員;
d)條件允許時,迅速組織力量對泄漏管線進行封堵、搶修作業。
5.3.2 天然氣管線泄漏引發火災、爆炸時:
a)立即切斷泄漏源,封閉泄漏現場;
b)立即組織專業醫療救護小組搶救現場受傷人員;
c)立即組織現場消防力量進行滅火,同時啟動《火災爆炸應急預案》;
d)立即組織力量對泄漏管線進行封堵、搶修作業。
5.3.3 當天然氣管線泄漏引發火災、爆炸并伴有有害物質泄漏時,應根據現場管線的泄漏情況、地勢地貌、有害氣體逸散的濃度等情況,按照本專項預案第5.3.1、5.3.2 條的先后次序進行處置。
5.3.4 當天然氣管線泄漏處于重點穿跨越段(如高等級公路等),并導致交通中斷時:
a)應立即向當地交通等政府主管部門匯報,請求啟動當地政府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
b)立即切斷泄漏源,對泄漏的管線進行封堵;
c)立即組織清理交通要道及兩側安全距離內的污染物,全力恢復交通。
5.3.5 天然氣管線泄漏處于公共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天然氣管線泄漏處于公共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時,應按照以下原則開展工作:
a)立即切斷泄漏源,對泄漏的管線進行封堵;
b)立即疏散警戒范圍內的公眾及武官人員到安全區域;
c)立即向當地公安、消防等政府主管部門匯報,請求啟動當地政府部門相應的應急預案;
d)立即對污染物進行隔離,并組織清理。
6 應急終止
經應急處置后,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向廠應急指揮中心報告,廠應急指揮中心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a)國家及政府主管部門應急處置已經終止;
b)天然氣管線泄漏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
c)受傷人員得到妥善救治;
d)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e)社會影響減到最小。
上一篇:重大危險源(尾礦庫)事故應急預案
下一篇:維尼綸廠火災爆炸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