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能發生特大、重大事故的設備
1.1根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電力設備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定為特大設備事故,照口水電廠可能發生的特大設備事故有#1、#2、#3發電機組。
1.2根據<<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發電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發電設備、大型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及以上不滿2000萬元;生產設備、站區建筑發生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到30萬元及以上不滿100萬元。為重大設備事故
1.2根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電力設備、施工機械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300萬元;
2 特大、重大設備事故處理組織機構
2.1 發生特、重大事故后,由生產領導立即啟動特大、重大事故處理組織機構進行處理。處理機構所有成員和各專業小組成員應服從安排,各司其職,確保事故處理順利進行,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2 領導機構設置
總指揮:經理 副總指揮: 副經理、專責師
2.3 領導機構職責
2.3.1 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立即啟動重大設備事故處理組織機構按程序進行事故處理,組織協調好各方面關系,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3.2 各成員分別負責好各管理范圍的相關工作,服從總指揮安排,組織好各專業小組進行事故處理和搶修。
2.3.3 加強各專業面組織、聯系工作,確保各項事故處理工作順利進行。
3 各專業組設置
3.1 運行支持組
成員:各運行、操作組人員
職責:負責對現場事故處理和事故搶修過程中的有關安全措施執行提供技術和人員支持。
3.2 設備搶修組
成員:維護人員
職責:負責所有現場搶修作業人員的組織,現場搶修作業的質量、進度和安全作業。根據工作需要將搶修人員分成各小組,如起重組、高壓試驗組、工具勞保管理組、材料管理組、本體組等。
3.3 材料及備品備件供應組
職責:負責備品備件訂貨和采購工作,保證材料、元器件的及時供應,縮短搶修時間。
3.4 運輸組
職責:負責事故處理和搶修工作所需的各種交通和運輸工作。
3.5 技術保障組(由生運營部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
成員:各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職責:負責有關事故原因分析的技術資料收集和事故搶修工作所需的技術支持,包括請廠家人員和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
3.6 安全作業監督組
成員:有關安全員
職責:制訂保證事故處理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對事故處理和搶修工作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
3.7 后勤服務組
職責:負責現場搶修人員用餐和傷員救治等工作。
4 事故處理原則
4.1 盡快限制事故的發生和發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事故對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危脅。
4.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對系統的連續供電。
4.3 保證廠用電的正常運行。
4.4 立即組織對事故設備的搶修,盡快恢復故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5 事故處理程序
5.1 運行人員應立即將故障點和故障設備隔離。
5.2 對發生著火的設備立即按消防規程和現場運行規程進行滅火。火災事故拔火警電話119和項目部值班電話8287924。
5.3 值班人員立即匯報公司領導和生產值班領導,盡快取得外界救援。
5.4 運行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事故現象。具體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事故前后故障設備的異常情況和系統頻率、電壓、潮流分布以及保護動作情況,特別應檢查主保護是否動作。
5.5 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當值值班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和其它有關人員在下班離開事故現場前分別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并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包括事故處理經過)。
5.6 由運行人員將故障設備轉入檢修,并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5.7 由維護人員對故障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試驗。
5.8 由檢維部組織對故障設備的搶修工作。
5.9 由物供組織對備品、備件的采購工作,包括故障設備更換的采購。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應通力配合。
6 事故處理時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6.1 事故發生后應檢查故障設備各側斷路器已經斷開,否則應立即手動斷開,使故障點被隔離。
6.2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程》,進行事故處理時,在未斷開有關設備隔離開關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觸及設備或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6.2.1 機組發生事故后,在未做好防止機組帶電和轉動的安全措施前不得進入發電機內部,發電機內部著火可用消防水斷續滅火,滅火后應打開上下擋風板通風后方可進入內部檢查,并帶好正壓式呼吸器。
6.2.2 主變事故后,若發現著火,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外部冷卻器工作,但應注意人員進入故障主變室可能有危險;主變上蓋著火時應打開該主變事故排油閥排油到著火點以下,局部著火可用干式滅火器,否則應立即啟動消防泵進行滅火,防止事故擴大。
6.3 某設備事故可能對其它設備產生破壞,應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進行試驗。當主保護動作時應對主變進行檢查試驗,當110KV斷路器事故時,應對其相鄰設備進行檢查。
6.4 由照口項目部負責制訂事故搶修的技術措施及事故搶修的安全保證措施。
6.5 事故搶修工作應在做好有關設備的安全措施并辦好許可后方可進行,搶修工作負責人應由對設備熟悉、工作經驗較豐富的人擔任。
6.6 搶修過程中同樣應遵守有關電氣和機械《安全工作規程》,防止人身受到傷害。
6.7 搶修工作應遵守有關技術標準和檢驗規程,防止設備加重損壞。
7 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和分析
7.1 調查組由公司生產領導組織,安監部、生產運營部以及項目部負責人和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事故報告由安生部填寫,主管生產領導審查后安生部上報。
7.2 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必須迅速搶救傷員并派專人保護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
7.3 由安監專責師對事故現場和損壞進行照相,錄像,收集資料并妥善保管。事故現場收集到的所有物件應保持原樣,并帖上標簽,注明地點、時間、物件管理人。
7.4 由部門專責師負責調查設備資料(包括訂貨合同、大小修記錄等)情況以及制造、安裝、調試、運行、檢修等質量方面存在問題。
7.5 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部門和人員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索取有關材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拒絕。
7.6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調查情況組織分析事故原因和人員責任。
7.7 根據事故分析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人員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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