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保障公司所屬單位職工及家屬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并結合我廠的工作特點而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本預案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以人為本”的原則,以突發事件的預測預防為重點,以對危急事件過程處理的快捷準確為目標,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一旦發生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應急預案應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2 概況
2.1 惡性集體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集體飲用被污染的水或同時在職工食堂就餐食用了有毒食品,使三人以上人員出現如嘔吐腹瀉腹痛發燒,甚至昏迷或死亡的事故。
2.2 食物中毒按病原分為四類:細菌性食物中毒、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化學性物品中毒、 真菌毒素中毒。
3 應急預案內容
3.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3.1.1應急救援指揮部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生產副總經理
常務副組長: 各部門主任
3.1.2領導機構及日常管理機構的職責
a. 提出修訂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每年組織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演練,監督檢查各部門應急演練,對發生事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突發事件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b. 負責組織和領導本部門人員組成事件搶險隊,對未入院病人進行現場催吐,盡快通知或積極將同次進食人員送到附近醫院進行救治,防止誤食人員病情加重或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及時了解掌握中毒人員數量、中毒地點和范圍,根據事故程度及時向救援指揮部匯報。發現本單位食品構成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時,應立即報告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機構,并將所售食品及庫存食品和本單位常用有害物品,如滅蟲滅鼠藥等進行封存。組織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搶險隊,配合應急救援人員對事件的調查。
c. 監督各級人員在事件時按預案進行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的情況,發現預案存在不足立即組織修編。
d. 對食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關單位在發生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時,做好對病員及家屬的思想和安撫工作。
e. 本預案的主管部門安培部。
f. 本預案的修訂日期為二年。
3.1.3應急通訊
總指揮電話號碼:
副總指揮電話號碼:
日常管理辦公室電話:7876207
廠內火警:119
新市區人民醫院門診:2063006
新市區人民醫院急診:2063120
廠內部值班報警:110 7876117
3.2 危急事件的預防
3.2.1 可能導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當食品發生腐敗變質或食品原料含有毒素,人員對有毒物質的操作不當,以及犯罪分子的破壞,均可能造成集體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發生。
3.2.2 預防措施
3.2.2.1 細菌性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3.2.2.1.1 防止污染在食物制做、加工、運輸、貯存、銷售等環節要加強管理,做到生熟分離,防止食品污染。食品加工過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要進行冷凍冷藏時間不能過長。
3.2.2.1.2 殺滅病原菌,加熱煮熟炒熟食品不將半生食品出售。
3.2.2.1.3 做好防蠅防蟑螂防鼠工作。
3.2.2.1.4 食品存放不能超過存放期限,過期食品不得用于銷售。
3.2.2.2 有毒動植物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3.2.2.2.1 禁止加工和出售不新鮮的魚類及水產動物制品,不加工和食用不認識的水產動物魚類。
3.2.2.2.2 動物性食品加工時要取凈內臟并沖洗干凈。
3.2.2.2.3 不加工和食用不認識的野生蘑菇。
3.2.2.2.4 不加工和食用苦杏仁李子仁和桃仁等。
3.2.2.2.5 制作和食用豆制品、各類豆角、菜豆、蕓豆、刀豆、豆漿等要充分沸熟化解毒素。
3.2.2.3 化學性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3.2.2.3.1 不使用有毒的滅蟲藥、滅鼠藥,加強滅蟲藥滅鼠藥的管理,藥品由專人管理和儲存,嚴禁食品加工人員接觸嚴禁使用劇毒藥品。
3.2.2.3.2 嚴禁濫用食品添加劑。
3.2.2.3.3 選擇無毒包裝材料對食品進行包裝。
3.2.2.3.4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品的加工和儲存區域。
3.2.2.4 真菌毒素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3.2.2.4.1 不加工和食用被麥角菌污染的農作物。
3.2.2.4.2 不加工和食用霉變特別是黃曲霉素污染的糧食。
3.2.2.4.3 認真遵守糧食中的DON 的限量標準。
3.3 應急預案的啟動
3.3.1 事件匯報
3.3.1.1 當發現食物中毒事件時,發現人或病員應立即將發生的情況,包括時間、地點、癥狀、進食人員等,通知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
3.3.1.2 食品加工單位如發現本單位生產食品構成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時,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報告,并請求啟動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3.3.1.3 接到報告后,經查根據中毒癥狀和中毒人數構成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的,應立即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匯報,并建議啟動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3.3.1.4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立即命令啟動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應分別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及應急救援機構的各部門人員參加應急救援。
3.3.2 現場緊急處置
3.3.2.1 在醫務人員尚未趕到時,病人意識清楚時,可用壓舌板、匙柄、筷子、硬羽毛等刺激咽弓或咽后壁使病人嘔吐,但病人發生意識不清昏迷時不得使用。
3.3.2.2 現場人員要做好可疑有毒食品現場的保護和分析工作,爭取盡快尋找到中毒原因。
3.4 危急事件的應對
3.4.1 加強相關人員的培訓,提高相關人員對有毒食品的認識和辨別能力。
3.4.2 應急物資的儲備,對使用滅鼠藥和滅蟲藥的食品加工單位應儲備小量解藥。
3.4.3 各部門成立應急救援搶險隊,隨時聽從調配參加救援行動。
3.4.4 由應急救援領導組每年組織相關的單位人員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3.4.5 當所有病員得到良好的醫療救治時,由物業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惡性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結束。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人員分別通知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撤離應急救援現場。
3.4.6 事件結束后派人監護保護現場,協助安培部和上級管理部門調查事件原因,未經救援指揮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事件現場。
3.5 生產生活維持或恢復方案
3.5.1 各單位人員在集體中毒事件發生后,在避開食物中毒源的情況下,要堅守本職崗位使生產生活正常進行。
3.5.2 做好食物中毒患者親友的接待安撫工作。
3.5.3 及時做好宣傳工作。
3.5.4 對于中毒原因清楚或已查清的,根據實際情況盡快恢復食物和飲水的供應,并注意在操作中避免二次中毒使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復正常狀態。
3.5.5 對于中毒原因不明或暫時未查清楚的,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根據情況限制現場恢復程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恢復部分食物和飲用水的供應,使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趨于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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