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學中毒事件的應急救援的基本對策
“化學事件應急救援”系指為消除或減輕事件所造成的危害所采取的各種緊急救助措施。鑒于化學事件的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故其關鍵對策是建立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和分級動員體制,而非設立專門機構、人員“守株待兔”。
一般可根據傷亡人數和波及范圍,將其嚴重度分為三級:受累人數<10人,死亡人數<3人,化學污染限于事故現場(工廠或事故發生地點)為“一般性化學事件”;受累人數<100人,死亡人數<30人,化學污染擴散至事故附近地區,已無法控制事故現場,為“災害性化學事件”;受累人數>100人,死亡人數>30人,化學污染已跨越行政轄區(縣)范圍,污染程度嚴重,為“重大災害性化學事件”。此種分級主要用于確定需啟動的救援方案等級及事故的最終定性。
二.化學中毒事件應急救援的實施基礎
(一)建立救援體制
各重點廠礦,各省、市、地均應建立“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常備不懈地配置值班人員、專用通訊設備、具體聯絡辦法及有效的指揮系統等。國務院已于近期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局”,統籌各地“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事宜。
(二)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1.應急救援預案的總體目標——應著眼于“應對任何規模(一般性、災害性、重大災害性)、任何種類(氣態、液態、固態,或糜爛性毒物、刺激性毒物、窒息性毒物、神經性毒物等)、任何途徑(呼吸道、皮膚、消化道等)、任何環節(化學品的生產、運輸、儲存、使用等)、任何性質(意外事故、環境污染、個人投毒、恐怖事件、戰爭等)的化學中毒事件。
2.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內容(1)迅速判明事件原因及嚴重度,及時報告上級及有關部門,盡快控制和消除事故源;(2)疏散事故地區有關人員,搶救和保護國家/個人財產及重要文物資料;(3)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病患的醫療衛生保障及疏散人員的生活安排;(4)事件地區的社會治安、宣傳報道、輿論導向;⑤特殊藥品、防毒防護器材、搶救器材的儲備、更新、調動及分發。
3.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和更新——尤其需要特別注意,因應急救援方案制訂后并非一勞永逸,必須定期演練并及時更新。
三.化學中毒事件的現場急救
(一)現場急救的總體目標
中毒事件現場救援的主要目的是,使事故地區傷病群眾得到及時的醫療救援及安全轉送;使化學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得以減少;使化學事故的預后得到盡可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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