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目的
為建立健全企業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機制,提高企業對危險廢物突發性意外事故的應對能力,維護和保障公眾健康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企業應對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的響應。
2.企業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品數量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所處區域的自然環境:包括地理位置、及周邊村落等社會環境;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設施分布圖、周邊區域道路交通圖、周圍污染源情況等。
3.危險目標的確定
(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的情況;
(2)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情況。
4.組織機構和職責
4.1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生產經營單位應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環保、安全、設備等部門領導組成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環保部門關于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發生和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修改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組建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有計劃地組織實施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救援的培訓和演習。
(3)審批并落實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等的購置。
(4)檢查、督促做好環境污染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危險廢物對環境的影響。
(5)批準應急救援的啟動和終止。
(6)及時向上級報告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的具體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增援請求,并向周邊單位通報相關情況。
(7)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8)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配合政府部門對環境進行恢復、事故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9)負責對員工進行應急知識和基本防護方法的培訓。
4.2 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生產經營單位依據自身條件成立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明確救援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危險廢物意外事故時,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以盡快處置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5.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企業內部報告程序;
(2)外部報告時限要求及程序(廠內立即,上級部門在24小時內);
(3)事故報告內容(至少應包括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
(4)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聯系方式
6.應急措施
根據本企業危險廢物可能產生的危害確定應急措施,明確現場清理工作內容。
7.應急響應終止
7.1應急響應終止的條件
(1)現場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無續發可能。
7.2應急響應終止
8.應急培訓和演練
8.1 培訓
(1)應急救援隊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本單位員工應急救援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8.2 演練
定時對人員進行演練。
9. 預案實施和生效的時間
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
10. 附件
(1)危險廢物登記文件;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名單;
(3)組織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
(4)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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