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一)目的
為確保本市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有序、高效地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明確職責
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領導小組成員職責明確、分工協作。
2、統籌規劃,協調配合
供水安全應急保障體系應納入本市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各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依靠科學
充分利用一切先進技術、設備,采取科學方法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市供水實際情況制定。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供水區域內發生的下列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口、取水管井涵等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輸配設施等嚴重損壞;
4、消毒、輸配電、凈水構筑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露;
5、市區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遭受大面積破壞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6、傳染性區域疾病;
7、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導致水廠停電、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8、供水水質出現問題造成人員病、亡。
9、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成立瑞昌市供水公司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其組成如下:
組 長:經理
副組長:副經理
2、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其組成如下:
水廠廠長、營業所所長、公司辦公室主任、安裝公司經理
辦公室設在中心控制室(4231294 4222570)
3、明確分工,分組落實責任
(1)水源、加氯間、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2)液氯泄露事故處理預案
(3)爆管搶修工作預案
(4)抗洪搶險工作預案
(5)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6)防破壞工作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的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理本市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統一指揮對現場的救援,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
(2)根據應急處理的工作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人員進行疏散或者隔離,并可以依法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
(3)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供水搶險救災、災害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時將災害性質、程度、范圍、處置舉措等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加強水質監測。在完善自身機構、設備、人員的基礎上,落實不能監測項目的協作單位。
(6)督促各有關單位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實施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7)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搶險、救災及救援隊伍。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重點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培訓演練。
2、應急處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做好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接報警工作。
(2)指導各有關單位制定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和開展檢查及演練。
(3)接到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件工作組、應急領導小組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預警級別
本應急預案事故預警按一級至四級排序,其中,一級為最高級別預警。
(一)一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遭到破壞,造成全市停水,且48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爆炸或嚴重泄露。
3、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出現嚴重異臭、異味或毒理學、放射性、微生物指標出現嚴重超標,造成人員病、亡。
(二)二級預警
1、供水設施及管網發生事故,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且50小時以上不能恢復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大量泄露。
3、水源受到嚴重污染,致使出廠水部分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較大影響。
4、水廠、加壓站、水源供水、供電設施受到損害,造成市區供水壓力嚴重不足。
(三)三級預警
1、制水設施及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液氯鋼瓶發生中度泄露。
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廠水個別水質指標明顯超標,造成一定影響。
4、水廠、加壓站、工作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四)四級預警
1、因制水設施出現故障,供水管網受到損壞,造成對供水區域內少部分居民終止供水。
2、加氯設施發生輕微泄露。
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設施和供水設施發生故障,致使用戶的管網水質個別水質指標出現輕度超標。
4、水廠、加壓站、工作人員和設施安全受到威脅。
(五)各級預警響應
1、一級預警:由上級領導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2、二級預警:由公司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3、三級預警:由公司分管經理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4、四級預警:由各部門科室負責人任應急救援預案總指揮,并在現場親自指揮。
四、事件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本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撥打4222570或4231294,接到報告后,領導小組應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人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發事件一經確認,應急領導小組或應急處理辦公室須立即向市政府領導和公安機關110報告,并啟動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供水突發重特大公共事件發生單位接到報告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事件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三)因搶救人員、恢復生產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四)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按上級要求時限將事件快速報送應急領導小組,由應急領導小組核準后分別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五、應急處理響應工作程序
(一)應急處理辦公室響應工作程序
1、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報告后,經核實,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組長或副組長的指令,立即調集有關專業隊伍趕赴現場。
2、現場指揮應立即召開現場分析會,采取相應措施,部署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現場保衛、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初期,事件單位及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搶險和處理,排除險情,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
(三)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件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在搶救救援和事件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六、應急搶險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處理應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啟動實施相應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并隨時將事件搶險救援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指令有關人員保證各類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情況詳明,指令準確,調集車輛、施工機械和物資,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安全保衛部門負責事件現場的傷員搶救、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并及時調查事件現場,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應采取暫時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廠應積極邀請防疫部門到現場了解水質污染情況,盡快做出水質分析報告,決定采取的措施。若系嚴重污染,危及供水區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應報告應急處理小組,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時報告上級相關部門。
5、水源嚴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強保護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進行供水外,必要時啟動各種自備水源連通供水管網供水,解決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同時將有關情況報請市政府。
6、機電設備、凈水構筑物、消毒系統等水廠生產運行設施由技術專業人員負責搶險搶修和采取應急措施恢復運行。
7、必要時,迅速組織自救和疏散人員,如實報告事件發生原因、現場危險品存放情況以及控制危險源的方法,并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8、要積極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關部門在應急處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務
1、公司辦公室
(1)負責協調有關單位報告相關資料及信息。
(2)隨時掌握供水突發公共事件的變化,為上級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協助領導小組制定恢復重建方案,指導恢復重建工作。
(4)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對外發布停水信息。
2、水廠
(1)加強觀察、檢測原水、出廠水、管網水的水質,確保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時,應立即趕赴現場取樣,判明情況初估危害程度,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3)配合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做好水質污染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對水質污染災后調查,報告受災情況。
(5)抗洪搶險過程中,供水情況變化的觀察與報告。
(6)發生泄漏事故時,協助組織人員疏散和救援工作。
3、安全保衛部門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組織安全保衛人員趕赴現場,封鎖現場,維護秩序,搶救傷員,疏散職工和周圍群眾。
(2)配合公安機關實行治安管理、通管理,預防和制止破壞活動。
(3)負責對配電系統、消毒系統、化驗檢測有毒藥劑等危險源的監控。
(4)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的調查,隨時掌握事態動向,及時報告進展情況。
(5)統計上報傷亡、損失情況。
5、營業所、安裝公司
1、負責組織、供應搶險救災物資和恢復生產的物資。
2、負責組織對毀壞的供水管道進行搶修。
七、主要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搶險搶修應急預案
(一)自然災害工作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時,各泵房值班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接到自然災害報告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全體人員組織抗洪搶險工作。
3、到達現場后立即組織搶險工作,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安全。
4、供電電源和供電設備被破壞時,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搶修的應積極進行搶修,爭取及時供水。
(2)如需供電部門搶修時,水廠應及時與供電部門聯系進行搶修。
5、如造成加壓泵和水源井機泵損壞時,水廠應急搶險隊員應及時搶修,以便快速恢復供水生產。
6、如損壞嚴重時,造成部分泵站停產,較長時間無法恢復供水,由公司組織人員及時啟動供水應急預案,對部分水廠進行搶修,以保證居民供水。
7、公司積極組織災后設備修復工作,力爭最短時間內恢復供水。
(二)水源、清水池防投毒預案
1、落實水廠對水源地、清水池的專人管理,明確崗位責任制。
2、明確水源地、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控制外來人員參觀訪問,嚴把單位門口和各個出入口,嚴格執行各項登記手續。
4、一旦發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統受到有毒化學物品污染時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派有關人員迅速檢測水源地、制水、供水設施和原水、出廠水的污染情況。
(3)由搶險隊伍緊急搶修、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泄露事故處理預案
1、水廠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廠領導及應急領導小組報警,及時按操作規程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大,并接應救援力量。
2、廠領導接到報警后,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到崗搶險,并向公司、上級有關部門、地區街道報警。
3、現場指揮人員應迅速就位,有序地組織人員疏散,按各自職責分頭到現場指揮,并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絡。
4、水廠應迅速查明事故的源點,泄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經應急處理而消除事故的,則以自救為主。如泄露部位自己不能控制的,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
5、應急搶險人員根據指揮中心下達的搶險指令采取必要防護措施,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搶險,控制事態擴大。
6、出現經緊急處置無法控制大面積泄露時,應迅速報119武警大隊。
7、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四)供水管道搶修預案
1、服務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電話后,立即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并組織人員、設備、物資迅速趕赴現場。
2、應急搶險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3、經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由公司辦公室通過各類媒體發布相關區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釋工作。
(五)水質事故處理預案
1、值班人員發現水質超標時,應立即停止取供水,并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水廠應啟動供水應急預案,進行調配供水。
(六)防破壞工作預案
1、迅速報110。
2、應急救援隊伍協助公安人員緊急救援疏散事發區內及周邊人員,營救傷員。
3、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八、監督與管理
(一)應急處理供水突發公共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時遲報、謊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或在處理事件中失職、瀆職、不服從指揮、臨陣脫逃的人員以及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人員,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對在發生供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四)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公司和事件發生單位應當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和個人進行獎懲。
九、附 則
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各應急小組組長及成員名單(附后)。
1、水源、加氯間、清水池、防投毒預案小組組長:周慶瑞;成員:田愛軍、熊桃生、吳潔。
2、液氯泄露事故處理預案小組組長:周慶瑞;成員:田愛軍、熊桃生、吳潔。
3、爆管搶修工作預案小組組長:陳戰軍;成員:何忠寶、費寒冰、甘洪武。
4、抗洪搶險工作預案小組組長:吳軍;成員:龔長征、田愛軍、熊桃生。
5、水質事故處理預案小組組長:周慶瑞;成員:田愛軍、熊桃生、吳潔。
6、防破壞工作預案小組組長:周慶瑞;成員:田愛軍、熊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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