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塵爆炸等,在地面炸藥的運輸、存放也有爆炸危險。
煤礦生產中,瓦斯、煤塵爆炸是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災害,一旦發生窒息、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不僅會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造成的政治、經濟以及資源上的損失往往是難以估量的。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事故報告原則
事故發生后,及時向礦應急指揮部報告。
2.2統一指揮原則
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由本預案中設置的指揮中心全權負責事故搶險救護工作的指揮和調度。預案中涉及的各相關部門、單位必須服從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
2.3救人優先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原則,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把保護職工生命安全走味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擴大,千方百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時搶救原則
2.4.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主要負責人要按照相關規定,迅速組織搶救。
2.4.3實施快速應急響應和快速搶險,相關部門、救援機構必須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發生地,相應的救援搶險設備也必須迅速到達。
2.5屬地管轄和分級處置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礦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6妥善處理善后原則
按照相關規定,在事故搶險救援的同時,應盡快開展善后處理工作。根就有關政策和法規,結合實際情況,采取“一對一”的保護安撫等措施,積極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有效維護社會穩定。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組織體系由畢節地區行辦應急救援指揮部、金沙縣救護大隊、礦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唐華利
副總指揮:王鵬許向前
成員:羅江良李之利
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后,礦調度室立即通知縣救護大隊和礦搶險救災隊組織救援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并通知各組人員趕到礦調度室研究救護方案、協調救災各項工作。
救災工作共分5個組
3.2.1技術處理組:
組長:許向前
成員:李之利杜昌品
職責任務:
(1)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迅速制定搶險與救災方案、技術措施,報總指揮同意后實施。
(2)制定并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的技術難題。
(4)審定事故原因分析報告,報總指揮閱批。
3.2.2搶險救災組:
組長:王在貴
成員:何傳剛余開陽
職責任務:
(1)指揮現場救護工作,負責實施指揮部制定的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2)快速制定搶險救護隊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3)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救災物資及傷員轉送。
(4)合理組織和調動戰斗力量,保證救護任務的完成。
3.2.3后勤保障組:
組長:張國玉
成員:杜澤文
職責任務:
(1)負責搶險救災中物資和設備的及時供應。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供風、供電、給排水設備。
(3)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4醫療救護組:
組長:吳明學
成員:何正明任賢書
職責任務:
(1)時刻做好應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組建現場救治醫療隊伍,3分鐘內派出救護隊伍。
(2)籌集調集應急救援救治急救藥品等,及時提供救護所需物品。
(3)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它任務。
3.2.5事故調查組:
組長:唐華利
成員:王鵬許向前
職責任務:調查事故經過和原因,追查事故責任,負責制定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監控中心負責通過安全監測系統24h檢測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點瓦斯涌出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匯報礦調度室、通防科。由調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4.1.2各采掘、輔助單位負責搞好責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杜絕瓦斯積聚、瓦斯超限及煤塵堆積現場發生。
4.1.2通防部落實專職瓦斯檢查員每班對礦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業地點進行兩次通防檢查,對發現的瓦斯異常、煤塵堆積等現象,立即匯報并督促生產單位進行處理。
4.2預防措施
4.2.1通風系統管理:
(1)加強通風系統管理,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合理、穩定,消滅不合理串聯通風,嚴禁無風、微風作業。
(2)加強采煤工作面支護,保證兩巷通風斷面,確保工作面風量達到要求。采區主要回風巷斷面變化時,要及早安排返修。
4.2.2局部通風管理:
所有掘進工作面必須實行雙風機、雙電源、風機自動切換,生產單位機電工每天必須做一次風機自動切換及風電閉鎖試驗,杜絕無計劃停電停風。各掘進工作面運轉、備用局部通風機均必須安設“風電閉鎖”裝置及風機開停傳感器并確保好用。
4.2.3瓦斯檢查
建全通風瓦斯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和專業隊伍,配足專職瓦斯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瓦斯檢查與管理制度,強化現場的瓦斯檢查,防止局部瓦斯積聚,杜絕超限作業。
4.2.4完善監測系統,通過KJ78Ν型瓦斯監測系統對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風流、的瓦斯管理情況實施動態監測監控。加強監測系統管理,保證系統的靈敏可靠和正常運行。
4.2.5加大礦井塵害綜合防治力度,強化綜合防塵措施,減少煤塵產生量,防治煤塵沉積。
通過采取以上的預防與控制措施,及時跟蹤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塵治理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預防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
4.3預警行動
4.3.1事故預警的條件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時。
4.3.2事故預警的方式、方法
(1)網絡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報警;
(2)通防檢查人員檢測氣體異常情況下電話報警;
(3)井下作業人員發現事故預兆后電話報警;
5信息報告程序
井下安全監測系統報警或出現事故預兆后,現場工作人員撤退并將事故預兆匯報給調度室,調度室發現或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匯報程序匯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指揮部根據查明的現場情況確定預警級別,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響范圍區域的人員發出預警,組織人員撤離,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預防事故發生。
5.1重大險情或特大事故發生后,基層現場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
5.2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縣救護大隊、礦醫務室,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在5min內通知礦值班領導、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室主任、各職能部門、礦搶險救災隊及有關單位負責人。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我礦事故分為較大事故(Ⅰ級)、一般事故(Ⅱ級)(見響應分級標準)。瓦斯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6.2應急響應程序
6.2.1根據總指揮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組成員到公司調度室集中。
6.2.2公司調度室和應急指揮中心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救援工作決策提供基礎資料。
6.2.3指揮中心研究、決策救援方案,確定各救援小組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救援人員安排,選擇合理的救援路線,各成員單位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6.2.4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匯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調動其它煤礦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6.2.5根據受傷人員情況,可匯報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專家組奔赴現場,加強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6.2.6根據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有關部門并適時向新聞媒體公布。
6.3應急行動
總指揮下達應急指揮部領導關于搶險救援的指導意見,各工作組立即執行前線救援行動。
6.4擴大響應
在啟動各相關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實救過程中仍確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部門提出啟動上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議。
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隔四小時需報一次。
必要時,由總指揮下達向上級請求協調或增援命令。
6.5處置措施
6.1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的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爆炸事故,人會感到空氣劇烈震動,有急速流動聲或巨響,此時:
(1)要立即背向空氣顫動方向,俯臥倒地,面部貼在地面,閉住氣,暫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蓋住身體,減少身體暴露面積。附近有躲避硐時,可立即進入躲避硐內以降低爆炸沖擊波對人身的直接沖擊。
(2)保持冷靜,盡快判明發生爆炸的地點、影響范圍、爆炸性質、危害程度等情況,并立即匯報公司調度室。
(3)設法向可能受災變影響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4)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沒有受傷的人員應積極救助災區受傷人員。
(5)在爆炸地點附近人員應在老工人、班組長或瓦檢員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撤退。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風流撤退;在事故地點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戴好自救器,設法通過其它通道,盡快進入進風側或新鮮風流中,通過火煙區時不要飛跑和急促呼吸,應穩步走出危險區。
(6)若因巷道冒頂無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時間(40min)內不能到達安全地帶時,可利用避難硐室或在獨頭巷道、兩風門之間等處用風筒、木板等構筑臨時避難所,進行避災。
(7)若避災地點有壓風管,應將閥門打開以提供氧氣。避災時應將衣服,礦燈等物掛于明顯位置,以便于救護人員發現。
(8)在臨時避難硐室避難人員,應保持平靜,靜臥等待營救,以減少不必要的體力消耗。注意節省水、電和氧氣消耗,硐內只留一盞燈,其余全部熄滅,并經常性、有規律敲擊管路、鐵具或石塊,發出呼救信號。
(9)若人員被堵在獨頭斜巷時,不可走向頂部,以防頂部積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及的避災路線:
一、東翼11301運輸巷→區段運輸石門→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二、西翼11302運輸巷→區段動輸石門→暗斜井→主平硐→地面。
三、東翼11301回風巷→11301進風石門→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四、西翼11302回風巷→11302進風石門→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五、主斜井井底車場→主斜井→主平硐→地面
六、副斜井井底車場→人行下山→副井→地面
6.2礦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瓦斯、煤塵爆炸的匯報后的處理程序按以下順序執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威脅區域的所有工作人員撤離,通知地面變電所切斷受災影響區域內所有機電設備電源。
(2)迅速通知總指揮、總工程師、通風科長、礦值班領導、及救災指揮小組成員趕到礦調度室成立救災指揮小組,研究處理方案,同時通知金沙縣救護大隊趕到事故地點組織搶險救災。
6.3指揮小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點井下人數,根據偵察情況及撤出人員反映判明是否還有被掩埋人員、需要救護人員位置、救護路線等,并安排救護隊組織營救。
(2)總經理、總工程師應盡快召集指揮部人員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根據已探明的災情,選擇合理通風系統,制定恢復礦井通風、排放局部積存瓦斯方案,并由通防科、救護隊組織落實。
(3)落實各搶險救災小組做好運輸、醫療、物資供應等后勤保障工作。
6.4救護大隊接到通知后的應急處理程序
(1)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礦調度室。
(2)簡單了解瓦斯、煤塵爆炸發生地點、范圍及其它異常情況。
(3)下井實施救護工作。
(4)到達瓦斯、煤塵爆炸現場后首先在安全地點設立臨時救護基地。
(5)安排救護人員分組進入災區,按救災指揮小組指示,組織營救可能受傷人員,查找遇險、受傷人員并積極組織搶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積存的瓦斯,逐步恢復礦井正常通風。
(7)救災期間注意事項
a.搶救處理過程中,應安排專人監測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情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塵爆炸,則按滅火的要求進行處理。
c.直接參加搶救人員,應帶有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危險區和接近爆炸地點。
d.救災完畢后,應立即著手清理現場,要注意資料收集和記錄工作,以備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通防部負責消防材料庫風筒、黃土、沙子、木板、釘子、磚等防火設備、物資的配備,維護好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保證能夠正常使用,并派專人管理。沒有搶險救援指揮中心的命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材料庫的防滅火設備、物資。事故發生后,通防科要安排專人負責消防材料庫物資供應。
7.2營銷部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后搶險救災必須的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設備的供應。
7.3搶險救災隊負責保障搶險救災物料、設備的井下運輸。
7.4辦公室、營銷部要備好鐵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黃土等必備救災物資,事故處理期間,必須安排好裝卸人員保證救災物資隨要、隨裝、隨運。
7.5監控中心要保證礦井通訊系統的暢通,保證事故發生后,相關信息傳遞的及時準確;保證下井人員自救器、礦燈的完好,必須按規定對自救器、礦燈進行檢查,發現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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