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類型及危險程度分析
本工程施工的各類車輛多,有時路況差、道路狹窄、臨海,行駛路線更換頻繁,有的車況不良,超載嚴重,行駛路線與碼頭作業區域頻繁交叉,交通事故幾率高,衍生事故損失大,因此車輛交通安全是施工現場安全工作的重點,應從司機的準入、教育和考核出發,加強車輛和道路監管,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2.1.1搶救人員優先的基本原則;
2.1.2控制事故擴大優先的基本原則。
2.2組織機構及職責:見(3.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3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為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小組;
3、車輛交通事故的預防
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3.4施工陸段設置限速牌,限制施工路段車速,臨海路段、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3.7施工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報告制度與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1報告制度: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流程圖)
4.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4.2.1 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調用現場設備將人員脫離危險區域,撥打急救電話“120”尋求醫療救護。
4.2.2現場受傷人員搶救: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湛江就近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4.2.3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杳哉邞脚P,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湛江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4.2.4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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