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電運輸系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張煥喜
副總指揮:岳寶祥、李占平、韓寶祥、曹立志、趙明偉、孫明偉
成 員:陳迪奎、王汝安、馮 前、尚漢成、金廣元、李樹華
李兆忠、李祖剛、賴廣軍、賀明龍、謝玉寶、韓劉軍
通訊聯絡組組長:馮 前 通 風 組 組 長:孫明偉
機 電 組 組 長:韓寶祥 運 輸 組 組 長:李祖剛
安全監察組組長:趙明偉 物質供應組組長:李占平
急救救援指揮部設在礦調度,電話:8000、805、808。
指揮部成員電話:
姓 名 | 辦公室電話 | 手機 | 外線 |
張煥喜 | 8801 | 15110811500 | 7059428 |
李占平 | 13934920933 | ||
岳寶祥 | 8804 | 13934199307 | |
曹立志 | 8803 | 15110812262 | |
趙明偉 | 8808 | 15235060413 | |
韓寶祥 | 8807 | 15235060412 | |
孫明偉 | 13643499016 | ||
王汝安 | 8825 | 13663690315 | 7059476 |
陳迪奎 | 8809 | 13663690636 | |
調 度 | 8000、805、808 | 7059469 |
(二)發生事故時匯報程序
知情人——礦調度——礦值班領導——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礦業公司調度——其他礦領導——相關各科室。
(三)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職責。
礦長: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總工程師、集團公司總經理、集團公司總工程師和礦山救護隊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機電礦長:是處理機電事故的主要指揮者,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
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事故的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
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須的設備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礦長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安全礦長:根據批準的營救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督。
機電科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改變主要通風機的工作制度,并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通風隊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制度,注意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對本礦救護人員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
生產科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井下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工作。
各單位隊長: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工作面的人數,并采取措施帶領他們有組織地搞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將在現場所見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地報告給礦調度,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保安區、礦長、礦總工程師、集團公司調度室、救護隊以及礦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命令;召集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統計掌握升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地區的人數。
信息站考勤和礦燈房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礦帽的射頻卡號和礦類牌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及其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取礦燈,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嚴格檢查,制止入井。
礦辦主任:負責事故處理、恢復生產過程的物資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井下、井上事故搶險救援中的人員、設備、器材的運輸工作。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的人員食宿安排等后勤保障和職工家屬陪護工作以及其他善后處理工作。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礦山的正常秩序,配合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保健站站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人員搶救和傷員的救治工作,負責與上級醫療單位有關聯系、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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