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聚氯乙烯塑料生產防塵防毒的要求。
2技術要求
2.1廠房設計
2.1.1廠址選擇
2.1.1不宜在居住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聚氯乙烯塑料生產廠。
2.1.1.2廠址應符合地面干燥、地下水位低、便于排水通風和采光等衛生要求。
2.1.1.3廠址應位于居住區的河流的下游。
2.1.1.4廠址須位于居住區的主導風向的下風側。
注:主導風向應采用多年平均非采暖季節的風向。
2.1.1.5產生毒害的車間,倉庫等與居住區之間應有衛生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的寬度應由建設主管部門商同省、市自治區衛生、勞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在特殊情況下必須位于居住區的上風側時,或產生塵毒特別嚴重時,應加寬衛生防護距離。
2.2廠區內廠房位置
2.2.1原料篩選車間與配料車間應布置在廠區主導的風向的下風側,與非粉塵作業區之間應采取隔離措施。
2.2.2原料篩選與配料車間的設置應盡量與原料倉庫靠近,原料倉庫的設置應方便原料的運輸和裝卸。
2.2.3原料篩選、配料和生產車間在保證工藝要求的條件下盡量靠近。
2.2.4生產多種聚氯乙烯塑料產品,應盡量集中設置點原料篩選、配料和研槳車間。
2.3廠房建筑型式
2.3.1大中型生產廠原料篩選和配料車間的廠房宜采用能滿足豎向工藝布置的多層或局部多層建筑結構。
2.3.2廠房建筑的主體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
2.3.3多層或局部多層結構的廠房各層之間應有消除塵毒竄流的隔離措施。
2.3.3.1層間不應做格柵地面。
2.3.3.2樓梯間應設在特定位置或予以封閉,各樓層內的所有門洞宜朝向樓梯間。并應安裝可自動關閉的彈簧門。
2.3.3.3不宜設置簡易鋼梯,若需設置時其位置應選擇在離粉塵作業較遠的部位。
2.3.3.4供各種設備、溜槽、管道穿過的層間樓板和隔墻上的所有工藝孔洞應盡量能做得最小或采取相應的封閉措施。
2.3.4配料或生產車間的廠房應具有適當的操作空間。
2.3.4.1每個工人所占車間的面積不得小于4m^2。
2.3.4.2單層廠房高度一般不得低于6m。
2.3.4.3設備最高部分與屋頂板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
2.3.5原料篩選和配料車間的地面應平整易于清掃,并有適當的坡度和地面漏水口。
2.3.6車間的內墻、門窗、天花板等內表面應平整便于清掃。
2.3.7車間的開啟式窗應設在迎風面的墻上。窗子下沿距地面1.5m--1.8m。
3原料的準備與輸送
3.1聚氯乙烯樹脂的篩選與輸送
3.1.1進廠的樹脂中游離氯乙烯含量不得超過10PPM。
3.1.2運輸樹脂應采取機械化、自動化、減少轉運點和縮短運輸線路。
3.1.3拆包、倒包作業應盡可能實現機械化,倒料口應設倒料柜和吸塵裝置。
3.1.4散裝樹脂較遠距離運輸時,應盡量采用可自動卸料的密閉料罐或其它專用運輸設備進行運輸。
3.1.5在使用非密閉的運輸工具時,設備轉運點應采用隔流檔板等措施,使粉料落層高度控制在?0.5m以內。
3.1.6樹脂應采用密閉振蕩篩選機進行篩選并以負壓送料為宜。
3.1.7樹脂的輸送宜采用密閉性好,且裝有除塵器的氣力輸送系統。
3.1.8樹脂應采用密閉式計量方法計量。
3.2粉狀助劑的輸送和研漿
3.2.1粉狀助劑應密閉輸送。
3.2.2穩定劑、填充劑、發泡劑、染料、顏料、活性劑及其它加工助劑等粉狀助劑的拆包、倒包應在密閉條件下進行,并設有吸塵或排風換氣裝置。
3.2.3粉狀助劑配料和研漿應采用密閉計量方法計量并實行機械攪拌和自動上料。
3.2.4穩定劑漿料應密閉計量并采用管道輸送。
3.3液體助劑的儲存與輸送
3.3.1桶裝或罐裝液體助劑要求包裝桶罐必須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強度。
3.3.2年生產能力一千噸以上(含千噸)的生產廠,必須設置增塑劑儲罐高位槽,其罐、槽要求密封性好、強度高,出料口有鎖緊裝置。
3.3.3液體助劑應密閉計量并采用管道輸送。
4配料與捏合
4.1設計產品配方時,應盡量不用或少用有毒和產塵大的原料,如采用無毒或低毒增塑劑和液狀、漿狀、粒狀、酥狀穩定劑等。
4.2配料車間的全部生產過程應實現機械化、連續化、密閉化和自動化,工人操作室應與塵毒作業區隔離。
4.3配制母料要在裝有除塵設施的條件下進行,操作區應有隔離措施。
4.4原料;應采用管道密閉式自動投料裝置或機械手投料。
4.5低速捏合機,高速捏合機都嚴禁敞開作業。
4.6捏合機加料口、卸料口必須設有吸塵裝置,應盡量減少物料轉運的落差高度,使用溜槽時其水平傾斜角度應為5°~15°。
4.7設備布置應符合豎向作業或水平作業流水線的要求,減少物料的中轉環節和縮短輸送距離。
4.8設備之間的動態連接必須采取柔性的密封措施。
4.9配料車間的環境氣候條件應具有對防塵有利的溫濕度和空氣流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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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室內溫度:冬季一般不低于5℃,夏季不高于室外溫度3℃,操作區不高于室外溫度5℃。
4.9.2室內溫度在30℃以上時,空氣的相對濕度小于80%。
4.9.3室內空氣的流動速度小于2m/s。
4.10配料車間的通風換氣
4.10.1配料車間的通風換氣一般以采用局部抽風為主,將粉塵在揚塵點就地排走。
4.10.2多層結構的廠房,進氣室應設置在底層靠外墻處的迎風面,排氣室應設置在頂層。
4.10.3通風時應使送入的新鮮空氣先經過操作人員呼吸帶,送風口氣速一般不得小于2m/s。
5專用設備
5.1壓延工藝應采取連續化、機械化、自動化生產線,物料的輸送和上料應采用傳送帶、給料機自動送料。
5.2應采用密閉式塑煉機,并安裝排風換氣裝置。
5.3當采用開放式兩輥塑煉機時應安裝封閉與排見裝置。
5.3.1安裝傘形排風罩,罩口面積不小于有害物擴散區的水平面積。
5.3.2傘形罩的排風管應盡量設置在有害物擴散區的中心,罩口面積與排風管面積之比最大為?16:1。
5.3.3傘形罩的設計應保證有害氣體的排放并有利于工人操作。
5.3.4排除熱態有毒物的傘形罩的罩口面積,應大于熱氣流的橫截面積,其排風量應大于罩口斷面上熱氣流的流量。
5.3.5宜采用吸風罩。
5.4三輥、四輥、五輥壓延機都必須安裝排風罩,排風罩的要求同5.3.3。
5.5凡表面處理、印花、靜電噴涂以及圓網印刷工藝的車間都應采取整體或局部封閉。
5.5.1操作人員在封閉室外進行生產控制,需要進封閉室時要戴防毒面具。
5.5.2凡表面處理、印花、圓網印刷的漿料宜采用機械自動上料,或用泵自動上料。
5.5.3封閉室安裝排除冷態有害物的傘形排風罩。
6除塵
6.1宜將除塵器直接安裝在產塵設備上,就地捕集和回收粉塵。
6.2當產塵點比較分散,且廠房有安裝除塵系統的位置時,在做到防爆的前題下,可將各個排塵點合設一個除塵系統。
6.3產塵比較集中,有條件設置大型除塵設施時,可考慮將一個車間或相鄰的幾個車間的產塵點集中維護管理。
6.4集中除塵系統的管網可采用支狀系統或集合管系統,與水平集合管連接的風管,應由上面或側面接入,三通管夾角宜采用15°~45°,集合管的斷面風速宜取3--4m/S。集合管的斷面風速若取6~10m/S,下部應設卸塵閥門和粉塵輸送設備。
6.5機械除塵
6.5.1除塵器的選擇,一般以采用布袋除塵器為宜,若粉塵濃度較高時,可增設旋風除塵器作為一級除塵。
6.5.2除塵系統管道內不應有粉塵沉積。
6.5.3除塵系統的排空管應高于廠房頂部1.5m。如附近有高大建筑物還應視情況加高。
7防護
7.1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允許濃度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
7.2職工從事塵毒作業前必須經過體檢。凡確診患前塵毒禁忌癥者,嚴禁從事塵毒作業。
7.3職工從事塵毒作業期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體驗,并建立健康檔案。經確認不能繼續從事塵毒作業者應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7.4女職工在妊娠期至哺乳期應脫離鉛塵以及有急性中毒危險的作業。
7.5從事塵毒作業職工在操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7.6廠區內應設置職工浴室、更衣室、更衣箱。工作服與便服分開存放。
7.7設置休息室并提供飲用開水和洗手水。保證工人不在車間內用餐和飲水。
7.8塵毒作業區的周圍環境地帶,應根據廠區的總體布局和當地的氣候、土壤條件,選擇滯塵能力大的樹種進行廠區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