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標準的第6.1條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在長期接觸鈍的職業活動中,常因防護不當而引起慢性鈍中毒,為保護接觸者身體健康,便于開展鈍中毒防治工作,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突出了慢性接觸鈍對神經系統,特別是周圍神經系統損害的臨床意義,并主要依據其程度進行診斷分級。對慢性鈍中毒其他較常見的臨床表現如脫發、視神經損害等在診斷中的作用也作了具體規定。
本標準的附錄A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由江西省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所負責起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江西省上高縣衛生防疫站參加起草。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負責解釋。
職業性慢性鉈中毒是在職業活動中因長期接觸含鉈煙塵、氣溶膠或可溶性鉈鹽所引起的以神經系統損害為主的全身性疾病。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慢性鉈中毒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于職業性慢性鉈中毒的診斷及處理,非職業性慢性鉈中毒的診斷亦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6180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
3診斷原則
根據長期密切接觸鉈的職業史,具有神經系統損害、脫發等臨床表現,結合現場衛生學調查資料及尿鉈測定結果,并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類似疾病后,方可診斷。
4觀察對象
具有以下一項者:
a)出現乏力、下肢無力、四肢發麻等癥狀;
b)神經-肌電圖顯示有可疑的神經源性損害而無周圍神經損害的典型癥狀及體征;
c)尿鉈增高。
5診斷及分級標準
5.1輕度中毒
具有以下一項者:
a)雙足跟、足底痛覺過敏,下肢對稱性襪套樣分布的痛覺、觸覺或音叉振動覺障礙,同時有跟腱反射減弱;
b)上述表現輕微或不明顯,但神經-肌電圖顯示有神經源性損害;
c)輕度視神經病或視網膜病;
d)脫發。
5.2重度中毒
具有以下一項者:
a)四肢遠端感覺障礙、跟腱反射消失,伴四肢肌力明顯減退,影響運動功能;或四肢遠端肌肉萎縮;肌電圖顯示神經源性損害,伴神經傳導速度明顯減慢或誘發電位明顯降低;
b)視神經萎縮;
c)中毒性腦病;
d)中毒性精神病。
6處理原則
6.1治療原則
脫離接觸,可用B族維生素、能量合劑,并輔以體療、理療及對癥治療。可用絡合劑二巰丁二酸。
重度中毒者應同時加強支持療法。
6.2其他處理
6.2.1觀察對象
應暫時調離鉈作業環境,半年后復查尿鉈,盡可能作神經-肌電圖檢查。尿鉈降低后,可以恢復原工作。
6.2.2輕度中毒
輕度中毒患者經治療恢復后,應調離鉈作業,但可從事其他工作,并定期復查。
6.2.3重度中毒
應調離鉈和其他對神經系統有害的作業,經治療后,根據檢查結果安排休息或工作。需要進行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者,按GB/T16180處理。
7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見附錄A(資料性附錄)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調查發現職業性接觸鉈的機會增多,起病隱襲,致殘程度嚴重,有必要制定職業性慢性鉈中毒診斷標準,也有利于日益增多的生活性鉈中毒的診斷。慢性鉈中毒臨床表現主要特點是周圍神經病、視神經病、視網膜病及脫發。少數可出現中毒性腦病或中毒性精神病。
A.2慢性鉈中毒所致周圍神經病與其他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臨床表現大致相似,其特點是早期以下肢,尤其是足跟、足底痛覺過敏較為突出。
A.3視神經病及視網膜病是鉈中毒的重要臨床表現之一,雖然發病率不很高,但起病隱襲,致殘程度嚴重,最初僅為視力下降而不為患者所注意,應嚴密觀察,定期作視力及視野檢查。早期表現為雙眼視力下降而不能矯正、周邊視野缺損、有中心暗點或旁中心暗點、視網膜水腫、滲出等,嚴重者出現視神經萎縮。
A.4脫發是鉈中毒常見的臨床表現。其特點是頭發成一束束脫落,短時期內可以全禿或斑禿,常常連眉毛、胡須、腋毛和陰毛也可脫落或易拔下,預后較好。中毒患者并非均出現脫發,有脫發者也不都出現其他中毒癥狀。但單純脫發,很難與其他原因所致脫發相鑒別,診斷發生困難時尿鈍增加是有力的佐證。
A.5尿鉈正常參考值與測定方法尚未統一,方法標準化及其質量控制等尚存在問題。研究顯示接觸者尿鉈可升高,大多數的中毒患者有尿鉈明顯升高的表現,F初步界定,尿鉈5ug/L(原子吸收光譜法)為正常值上限,即對接觸者的生物監測過程中,尿鉈測定一般作為過量接觸指標,尿鉈高于5ug/L時應列為觀察對象。尿鉈測定也是病因鑒別的重要參考指標。
A.6隱匿接觸發生中毒的病例,診斷較為困難,應嚴密觀察,并多次復查尿鉈,以明確診斷。
A.7慢性鉈中毒無特效治療?捎枚䦷丁二酸口服,癥狀可能有一一定好轉。但其確切療效,還待進一步總結后加以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