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3009—1976《鑲玻璃構件的耐火試驗》。
1主題內容與適應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鑲玻璃構件的耐火試驗裝置、試驗條件、試件要求、試驗程序和耐火極限判定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延緩火焰和熱氣流穿過的非承重垂直的玻璃構件的耐火試驗,如玻璃門、窗、玻璃隔斷和玻璃塊材墻體等。
2引用標準
GB7633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
GB5824建筑門窗洞口尺寸系列
3試驗裝置
3.1耐火試驗爐
耐火試驗爐應滿足試件的最小尺寸、升溫條件、壓力條件以及便于試件安裝測試與觀察試驗的要求。
3.2爐內溫度測試儀器
爐內溫度測量采用絲徑0.75~1.00mm的熱電偶。其熱端應伸出瓷管25mm,距試件的最近表面為100mm。測點應避開火焰的直接沖擊。熱電偶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累計使用20h后,應用熱電偶校驗儀校驗。熱電偶產生的熱電勢,經溫度變送器或直接送至記錄儀(或計算機),應能隨時準確地顯示標準溫度、單點溫度、平均溫度及偏差溫度。
3.3試件背火面溫度測量儀器
試件背火面溫度測量應采用絲徑為0.5mm的熱電偶,其受熱端應與直徑為12mm、厚度為0.2mm的圓形銅片的圓心焊接,銅片用長、寬均為30mm、厚度為2.0+0.5mm的石棉襯墊或類似材料覆蓋。該材料的比重是900±100kg/m3,導熱系數是0.117~0.143W/(m•℃)。石棉襯墊或類似材料可用耐熱膠粘到試件表面上,但銅片與試件表面之間不得有任何殘留膠漿。
為了檢查試驗過程中出現的全部熱點的溫升,可用一個裝有把手的移動熱電偶。
熱電偶產生的熱電勢,可經溫度變送器或直接送到記錄儀(或計算機),應能隨時準確地顯示平均溫度、單點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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