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舉辦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專題業務培訓班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09〕1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扎實推進安全生產“三項建設”,不斷提高非煤礦山安全監管隊伍業務素質和監管水平,經研究,決定分片區舉辦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專題業務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各省(區、市)、市(地)、縣(區)安全監管部門具體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人員(名額分配見附件1),每個部門限1人參加。
二、培訓內容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三項建設”的主要任務。
2.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解讀《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等相關法規、規章。
4.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現場檢查與執法。
5.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
6.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
三、培訓時間、地點
時間:2009年8月-10月。
地點:分5個片區(詳見附件2)。每期培訓3天。
北京、天津、河北、湖北、福建、廣東、海南、山西、上海、山東等10個省(市)具體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統一負責本地區的報名組織工作,并指派1名同志全面負責本地區參加培訓人員的管理。
2.本次培訓不向學員收取任何費用。
3.本次培訓不安排接站,請參加培訓人員自行前往指定地點。
4.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于每期開班5日前將轄區內參加人員名單回執表(附件3)傳真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
聯系人及電話:蔡曉玲、孫林,010-64463216(帶傳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