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征集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經驗材料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09〕33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總結和交流各地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經驗,不斷強化煤礦安全基層基礎工作,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經研究,決定廣泛征集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經驗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圍和方式
主要征集煤礦企業和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加強煤礦安全技術基礎工作的經驗。
請各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牽頭,會同同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認真組織總結、推薦轄區內煤礦企業和有關部門在加強安全技術基礎工作方面的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有關中央企業請直接上報經驗材料。
二、內容要求
經驗材料應突出本地區、本企業的特點,重點圍繞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創新安全技術管理體制與機制、提升科技開發和技術創新能力、提高煤礦重大災害防治技術水平等方面進行總結、提煉,不必面面俱到。可具體參考下列內容組織材料:
1. 煤礦安全技術管理的經驗。包括技術管理決策機制建立、以總工程師為核心的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安全技術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以及科技人才培養等內容。
2. 依靠科技進步的工作經驗。包括積極開展科技攻關、大力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和強化技術手段防治重大災害等內容。
3. 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的經驗。包括安全技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落實以及企業安全技術標準體系的建立等內容。
4. 持續加大安全投入的經驗。包括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安全科技費用等內容。
三、材料格式
經驗材料篇幅一般不超過5000字;采用Word文檔錄入排版,版面為A4幅,頁邊距設為上、下2.54cm,左、右3.17cm。具體格式依次為:題目(二號華文中宋,居中,一般不超過20字)、單位名稱(三號楷體,在標題下方,空一行,居中)、正文(三號仿宋,其中小標題為三號黑體);正文與圖、表放入同一Word文件中。
四、報送時限
請各有關單位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照上述要求將經驗材料打印一式三份連同電子文檔(并注明聯系人姓名、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及電子信箱),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科技裝備司。
聯系人:陳東科
聯系電話:010—64463954(帶傳真)
電子信箱:dongkechen66@163.com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