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實行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進展情況月報告制度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3〕7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確保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于2013年6月底前按期完成。經研究,決定實行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進展情況月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內容。上個月本地區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主要措施及本月的建設計劃。
二、報告時間。2013年5月至7月,每個月的10日前。
三、其他事項。請各產煤省煤礦井下“六大系統”建設完善牽頭部門、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及有關中央企業督促煤礦企業加快建設進度,并將建設進展情況匯總后報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匯總表見附件)。
聯系人:陳東科;聯系電話:010-64464024,64463175(帶傳真)
電子郵箱:chendk@chinasafety.gov.cn
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