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3〕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期,接連發生四川省瀘州市瀘縣桃子溝煤礦“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保利民爆濟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特別重大爆炸事故、吉林省長春市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6•3”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等多起重特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業安全意識淡薄,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監管不到位,打擊非法違法和治理違規違章行為不得力等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接連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強調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把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到實處。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進一步警醒起來,吸取血的教訓,痛定思痛,舉一反三,開展一次徹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堅決堵塞漏洞、排除隱患,切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及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把集中開展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首要任務,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強化安全生產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檢查方案、進行動員部署、排查問題及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總結檢查成效、建立長效機制等重點工作環節,并將檢查督導貫穿于大檢查的全過程。通過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依法關閉取締非法違法企業,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以下簡稱“各單位”)。重點檢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石油天然氣開采、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電力、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業領域。突出近期事故多發的重點地區,突出消防、煤礦、化工等重點行業,突出學校、醫院、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機場、港口、車站、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突出農民工等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突出反復發生、長期未得到根治的重點問題開展檢查。
三、檢查內容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規定要求和中央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責任,開展“打非治違”,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是否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來抓,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分工是否明確、是否清晰、是否落實,是否做到監管工作的全覆蓋,“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是否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護職工生命作為最重要的職責,各類安全生產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類建筑、設施、設備、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建設,加強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科技支撐、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應急管理等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情況。
(三)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情況。
1.煤礦:貫徹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8號)和煤礦安全七項治本攻堅舉措,嚴厲打擊私挖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等非法違法行為情況;超能力組織生產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停產整頓的小煤礦整改情況及復產驗收情況。
2.金屬非金屬礦山:開展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地下礦山防中毒窒息專項整治和尾礦庫專項整治情況;查處超許可范圍生產、非法盜采等非法違法行為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3.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各環節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對油庫、煉油廠、港區等重點區域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情況;打擊治理煙花爆竹企業“三超一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生產企業轉產關閉退出情況。
4.消防:各單位都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以人員密集場所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高層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重點檢查消防行政許可、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建筑消防設備設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道路交通:深入開展“道路客運安全年”活動,強化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險路段,查處“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情況;開展貨車違法行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專項行動情況。
6.建筑施工: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機、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吊籠、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落實防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倒塌措施情況;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和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情況。
7.食品藥品加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的安全檢查情況,重點部位自動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