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3年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3〕125號
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室: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考試管理的通知》(安監總廳培訓〔2011〕198號)要求,現將2013年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培訓考試人員
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未取得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的人員。
二、培訓考試內容
《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煤礦安全監察業務知識、煤礦職業病危害防治、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及管理、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知識、煤礦重大危險源及隱患排查、煤礦事故調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培訓組織
2013年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由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承辦,采取學員網絡自學和集中面授輔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絡自學階段。
1.自學時間:9月2日至11月1日。
2.學習方式:學員憑報名后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網站(http://pxcel.ncist.edu.cn/),按照規定進度安排(見附件1)進行相應課程學習。學習過程中如遇到網絡技術問題,請與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聯系(聯系人及電話:王德志,010-61591430,18630401372;技術支持QQ群:229727248)。
(二)集中面授輔導階段。
1.面授時間:11月19日至23日(11月18日報到)。
2.面授地點: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地址:北京東燕郊學院大街200號;聯系人及電話:張翠榮,010-61591430,15652394377)。
四、考試考核
學員考核由網絡自學考核和集中面授考核兩部分組成,總成績100分,80分合格。其中,網絡自學考核為網絡課程學習進度考評,占總成績的30%,每位學員必須完成68學時必修課程和至少25學時選修課程;集中面授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試卷考試(閉卷),分別占總成績的10%、60%。考核合格者,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報名,于8月23日前將《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執法資格培訓報名匯總表》(見附件2)傳真至中國煤礦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聯系人及電話:張翠榮、馬漢鵬,010-61591430〈帶傳真〉,15652394377,15931665509),同時將有關表格(見附件2和附件3)及學員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地址:zhangcuirong@ncist.edu.cn)。
(二)請學員報到時提交《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申請表》(見附件3)和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
(三)培訓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支付,集中面授及考試期間食宿費自理。
附件: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