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廳宣教函〔2014〕10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近日發布的《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8號,以下簡稱《五條規定》),條條都是“生命線”、“責任線”、“高壓線”,條條都是用血的代價換來的經驗教訓。為切實做好《五條規定》的宣傳貫徹工作,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達到“鐵規定、剛執行、全覆蓋、真落實、見實效”要求,堅決防范遏制企業粉塵爆炸事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網絡媒體,形成強大宣傳聲勢。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牢固樹立“抓宣傳就是抓落實”的觀念,將加強《五條規定》宣傳貫徹工作作為重要的預防治本之策。要協調當地宣傳和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利用電視臺、電臺、報刊、網絡的黃金時段、版面、頁面、欄目進行立體化不間斷宣傳。要通過舉辦新聞發布會、開展在線訪談、撰寫評論文章等方式,對《五條規定》的貫徹落實具體要求進行大力宣傳。
二、各相關企業必須承擔起宣傳貫徹《五條規定》的主體責任。要將《五條規定》作為職工培訓的必修課,拿出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對企業職工進行集中培訓、輪訓,做到人人盡知、知行合一。要將《五條規定》做成標語、展板,在企業的顯要位置張貼、懸掛,促使《五條規定》融入企業文化。
三、加強對《五條規定》宣傳貫徹工作的監督檢查。宣傳貫徹《五條規定》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必然要求,宣傳貫徹得如何,是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得如何的重要標準。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深入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加大對《五條規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因宣貫不力導致重大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的,要責令停產整頓,直至關閉取締。
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請于9月19日前將宣傳貫徹情況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宣教辦)。
聯系人及電話:王曉飛,010-64464481。
電子郵箱:wangxf@chinasafety.gov.cn。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