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專項檢查的通知
2016-04-20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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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開展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專項檢查的通知
安監總廳安健函〔2016〕62號
各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督促中央企業總部及所屬獨資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下屬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中央企業作為行業排頭兵的作用,經研究,決定對各中央企業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開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及內容
檢查范圍是2012—2015年中央企業總部及所屬獨資分(子)公司、控股公司、下屬單位等投資建設,經各級人民政府核準或備案的,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
請各中央企業對照《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規章制度要求,檢查上述建設項目是否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了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等工作。
二、時間安排
(一)自查階段。請各中央企業及時開展自查工作,按建設項目立項層級分別填寫匯總表。其中,由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的建設項目填報《國務院及其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由地方政府核準或備案的建設項目填報《地方政府核準或備案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情況匯總表》(見附件2)。對自查過程中發現的未按規定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建設項目,應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計劃后填報《未按規定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建設項目整改計劃表》(見附件3)。
各中央企業要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并將匯總表及整改計劃表加蓋公章后及時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電子版發送至liuji @ chinasafety.gov.cn。
(二)檢查階段。2016年7—12月,我局將對各中央企業報送的材料進行分析匯總,并抽取部分建設項目進行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有關要求
1.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自查工作,通過自查活動全面了解本單位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補正。
2.各中央企業要按全面、客觀、真實的原則進行自查,對未按規定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建設項目要認真分析原因,整改計劃要明確責任人、整改時間和保障措施等。
3.各中央企業要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資料匯總及項目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我局將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相關規章制度要求進行處罰。
聯系人及電話:崔向蘭,010-64463620。
附件: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