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湖南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體系,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湘發[2009]19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堅持科學客觀、公正公平、簡明有效、獎懲并重的原則,通過考核推動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直單位、中央在湘單位、省屬重點企事業單位及其直接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責任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各責任單位要向省人民政府遞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向所在市州人民政府遞交)安全生產責任狀。
第四條 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安委會)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內容包括重點工作任務和事故控制指標。考核細則、事故控制指標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制定。考核采取半年自評、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省安委辦8月底前對各責任單位半年度自評情況進行抽查,12月底之前對各責任單位年度工作進行全面考核。
第五條 各責任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責任狀的承諾,建立健全責任制體系,全面落實“一崗雙責”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強化各項工作措施,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把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標以內。
第六條 對責任單位考核工作采取百分制計分。
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評為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單位。
考核得分70分-89分的評為安全生產工作合格單位。
考核得分在60分-69分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安全生產工作“黃牌警告”:
(一)市州年度內發生一起以上三起以下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二)縣市區年度內發生三起及以上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三)中央在湘單位、省直機關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直接主管部門年度內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指標超控或發生一起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以及發生其他社會影響惡劣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安全生產工作“一票否決”:
(一)市州和縣市區年度內發生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二)市州年度內發生三起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三)縣市區年度內發生一起及以上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四)中央在湘單位、省直機關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直接主管部門年度內發生一起及以上特別重大或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經考核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不合格的。
被“一票否決”的單位及其負責人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補充規定>的通知》(湘辦發[2009]21號)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結果由省安委辦報省委、省人民政府審定,考核評為先進單位和合格單位的,予以表彰獎勵。考核結果納入各責任單位績效評估內容,記入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電子檔案。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05〕37號)同時廢止。